江苏省科技厅:
想问问截图里南京聆思科技有限公司的16个软著,全部是2019年集中获批,从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上,的确符合政策的“数量门槛”。但是,这些“软著”算不算“凑数”呢?
看看,这些版本号全是V1.0,没有任何一个软件有后续迭代版本(V2.0、V3.0),是不是可以说明这些软件从登记后就再也没有更新、维护、实际使用过,这算不算纯粹是为了拿证而做的“一次性产物”?
就这些技术含量一般的“软件著作权”,饶谨的南京聆思科技有限公司就成了“科技型企业”?就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可惜的是,这些软件他们使用过吗?
越想越觉得气愤!不行,强迫症又犯了,马上向西电懂行的朋友请教,让他帮着看看,给点专业意见,接下来就向江苏省科技厅反映。
法律依据:2026年2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治理非正常软件版权登记申请相关工作》,明确整治“批量申报、无实际应用、功能同质化”的软著,且引入失信惩戒机制。
明确规定,科技型企业若依托非正常申请软著认定资格,将被取消资格、追缴税收优惠,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