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在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故事:
1985年,北影厂拍摄电影《代理市长》,根据广东话剧团的话剧《南方的风》改编,以改革开放为背景的故事。电影由杨在葆导演兼主演,本来导演是陈怀恺,就是陈凯歌的父亲,但陈怀恺突然生病,主演杨在葆主动请缨担任导演,电影顺利拍成,而且已经过审。
在正式公映前,海里周五的电影放映活动先放了这部电影,有人看后认为电影有“反气”,一些台词要改,尤其是男主角代理市长有一句台词“宁犯天条,不触众怒”,一定要改。北影厂厂长胡其明收到反馈后,告诉杨在葆,杨在葆坚决不改,有人建议他写信给胡同志,杨在葆真的马上写了一封信,并且不是寄去,而是骑着自行车直接送过去。在西门,见到了胡的秘书张耀光,张让他把信留下,一定会送到。
过了几天,杨在葆回到上海(他是上影厂演员),就接到胡其明电话,说信已批示,也转给了相关的负责人,信的内容是:我看过这部电影,我觉得不错,比那些跟“四化”不沾边的好得多,不知好多少倍。有点儿刺,有什么不可以?
《代理市长》顺利上映,杨在葆也因为这部电影拿到了百花奖最佳男演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