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北京,25岁男子王某,为找刺激,十几天内疯狂猥亵20多名独行女性,专挑傍晚天黑时,骑电动车从身后拍女生臀部,得手就跑,最终因强制猥亵罪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网友直呼:判的太轻,至少五年!
2025年秋天傍晚,北京石景山永引渠南路,一名30多岁女子独自走路,突然被戴黑头盔、骑电动车的陌生男子从身后拍臀部,男子立刻骑车逃走 。
女子报警后,短短十几天,警方又接到好几起报警——都是单独走路、跑步的女性,被人从身后偷拍臀部 。
受害者说:“当时吓一大跳,特别气愤、害怕,他肯定是故意的 。”
警方查了大量监控,锁定25岁的王某。2025年12月,王某被批捕 。
到案后,王某全认了。他说就是为找性刺激,专门选晚上7点、天暗、女生单独的时候作案 。
一开始他还紧张,后来发现没人抓,越来越猖狂,十几天就祸害了20多个女生 。
2026年3月,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法院认为:王某骑车快、突然下手,女生来不及反抗,属于“强制方法”;多次在公共场所作案,必须判刑 。3月23日,判8个月 。
十几天、20多起,专门选晚上7点、天暗、单独行走的女性,完全是故意的、反复的、恶意的犯罪。不是一次失手,不是误会,就是把女生当猎物,满足自己的脏念头。
王某自己都说:一开始怕,后来发现没事,就越来越猖狂 。
才判8个月?
对受害者来说,心理伤害可能要记好几年;对坏人来说,关8个月就没事了。
这真的公平吗?
女生晚上不敢单独出门、不敢走小路、不敢穿好看的衣服,连正常走路都要提心吊胆——凭什么?
凭什么坏人犯错成本这么低,女生却要一直担惊受怕?
什么叫“发现没事儿”?他觉得自己跑得快、戴着头盔看不清脸,警察抓不到他。
侥幸心理一上来,胆子就大了,受害者就从一个变成二十多个。
他每次猥亵时间虽然短,但这是在公共场所,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来不及反抗的状态,多次作案,已经达到了要判刑的程度。
法律认定了这是“强制猥亵罪”,不是简单的骚扰。可问题是,8个月的刑期,真的能让这种人长记性吗?
女生独自出门,尽量走人多、灯亮的地方;遇到骚扰,别忍气吞声,马上拍照、录视频、报警 。你越勇敢,坏人越不敢嚣张。
猥亵要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