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一名40余岁在日本工作的女子汪某出事了。她作为“跨境代购”,从日本“人肉”带回244本淫秽漫画。2024年9月,她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走无申报通道时,因行李数量和判图异常被海关盯上。开箱一看,俩大行李箱全是标注 “十八禁”、内容露骨的漫画。
原来她在网络平台揽客,通过预收成本费、货到付款等方式交易。最终,她因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还被罚一万元。这真是为了钱啥都敢干,法律红线可不能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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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在网络平台揽客,通过预收成本费、货到付款等方式交易。最终,她因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还被罚一万元。这真是为了钱啥都敢干,法律红线可不能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