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拦下了一个从日本回来的女旅客汪某,她带的两个大行李箱里,塞满了244本标注“十八禁”的淫秽漫画书,最终因为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还罚了一万块钱。
说真的,一开始我有点纳闷,这大姐是真不懂法还是心存侥幸?她本身在日本工作,还兼职做跨境代购,按理说常跑海关,多少该知道啥能带啥不能带。可她倒好,把满满两大箱露骨漫画往国内背,还走无申报通道,这不摆明了给自己挖坑吗?后来看新闻说她以为最多就是罚款没收,完全没想到会坐牢,我才反应过来,很多人对“走私淫秽物品”的法律后果,根本没概念。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别拿“代购”当幌子,也别拿“不知道”当借口。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几本漫画吗?至于判刑这么严重?还真至于!我国法律明确说了,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都是犯罪,而且只要走私淫秽书刊超过100册就达到立案标准了。汪某这244本,早就远超红线了。她赚那点代购费,跟一年半的刑罚比起来,简直是捡芝麻丢西瓜,太不值当了。
其实更值得深思的,是这事背后的“灰色需求”。为啥有人冒着风险也要带这种漫画回来?肯定是有人买。这说明还有不少人觉得,“十八禁”的东西只要偷偷看就没事,却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污染网络环境,还可能带坏年轻人。之前也有个类似的案子,一个组织拼团代购淫秽漫画的女子被判了三年半,可见法律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多严。
咱们常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别以为自己的小聪明能逃过监管。尤其是做代购的,更得绷紧法律这根弦,啥能卖啥不能卖,心里得有谱;普通消费者也得明白,那些见不得光的“禁品”,不管包装成啥样,碰了就是给自己惹麻烦。
要是你看到朋友圈有人卖这种“擦边”的进口物品,你会提醒他们吗?你觉得咱们该怎么给身边人普及这些容易忽略的法律红线?快在评论区聊聊吧,咱们一起当个懂法的明白人。
(事件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