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万公有住房动迁款判决!有户口不一定都有份!同住人分钱规矩明确了!
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结一起千万公房动迁款分割案,把“谁能分钱”说透了,戳破“有户口就能拿钱”的误区。
这套公房征收后补偿款上千万,家人因分钱闹上法庭。争议核心是“同住人资格”,法院严格按上海规定判:认定同住人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首先,征收决定作出时,得有上海常住户口,没户口基本没资格;其次,光有户口没用,必须在房子里实际住满1年,只迁户口却没住过的“空挂户口”,法院不认;最后,在上海不能有其他能正常住的房子,或有房但居住困难。
案件里,四女儿的配偶和子女户口虽在房里,但没法证明实际居住,法院直接认定他们不是同住人,一分钱没分到。
另外,法院分钱也讲公平。三女儿、四女儿长期用房子开店,对房屋经营部分有贡献,法院酌情让她们多分了停产停业等非居住类补偿。
提醒大家:公房动迁不是按人头分钱,别只盯着户口!只有同时满足户口在、住满1年、他处无房/居住困难,才有资格分补偿款。遇到动迁,先搞同住人资格,才能避免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