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帮幼儿园购买1600元糕点,因为看错日期,竟买到了2025年7月31日生产的,她去超市要求退换货,谁知商家说:“大宗采买不接受退换!”
杨女士有超市的会员卡,4月6日受一家幼儿园委托去超市买糕点,她在卖场挑选后,拿了42个进口品牌的糕点,日期都是4月初的。
谁知糕点被送到幼儿园后,她很快接到了老师的电话,说这些糕点的生产日期都是2025年7月生产的,因为幼儿园这边有规定,进口的食品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一半,所以园方不能接收这些糕点。
杨女士一听懵了,她和幼儿园合作过多次,知道幼儿园这个规定,所以她购买糕点时注意过日期,她记得这个糕点的保质期是364天,而她拿的糕点都是2026年4月初生产的,按理说不会有错,那问题出在哪儿呢?
杨女士一头雾水,直到从幼儿园取回糕点后才知道问题所在。
原来这款糕点是冷冻食品,袋子的右下角写着真正的生产日期2025年7月31日,而她看到在袋子背面的日期是解冻日期,是她自己看错了。
因为幼儿园不接受这些糕点,杨女士只好要求超市退换货,但是超市拒绝了,理由是按他们的规定,这种大宗采买,属于代购行为,超市不接受退换货。
无奈之下,杨女士委托记者去超市调解并把这件事反映给了超市的官方客服,可是目前还没有得到结果。
其实对于这件事情,从一方面讲,商品上有明确的两个日期,杨女士自己没有很好的尽到注意义务,确实存在着过错。
但从另一方面讲,按照消费者的常规认知,商品是只有一个生产日期的,像这种既有生产日期又有解冻日期的商品并不常见,超市没有把两个日期清楚地打印在一起,让消费者一目了然,避免误会,也存在一定问题。
大家说,超市应该给杨女士退换这些糕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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