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如今已经形成了一条包含培训—传播—执行在内的利益链,给执法单位与小微经营者都带来很大的干扰影响。但目前如果不是投诉过于频繁,那还很难把其和正常的投诉区分出来。
1. 职业索赔背后的利益链
目前有三波人在职业索赔“产业”中能赚到钱
第一波是培训“打假”
目前网上有很多人在售卖“打假”培训课程,虽然名义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其课程却明显是“借着打假赚钱”。所谓“打假”并不是如何识别假货,而是如何抓住一些普遍的“轻微违法”或“模糊有争议”的漏洞,通过“选品、取证、投诉、索赔”这一环节拿到好处。
这种课程目前市场价在3000—5000元,交钱后会被拉到一个群里,观看视频,获得各环节的话术范本,并且前几次去“维权”还能得到“讲师”的一对一指导。
第二波是宣传助力
为了给索赔对象商家,以及当地管理机构施加压力。一些职业打假人会在网上制造一些舆论,目前也有公关公司提供这样的付费服务。通过在媒体上发稿,多个自媒体账号发声等方式,低成本带来舆论压力。
第三波是执行索赔
按照“职业索赔”培训课学习到的流程,找准1-2个行业,广撒网去索赔。因为针对的是同一个行业(比如食品、化妆品等),所以取证、投诉等可以直接用一套模板,改个名字就行,效率更高了。
2. “职业索赔”带来的危害
一是执法资源被大量浪费
比如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每月能现场检查1000次,本来可以满足当地餐饮行业管理需求。可因为大量“职业索赔”出现,每月收到的举报投诉上涨到3000次,远超过自身处理能力。于是大量真正有实际问题的食品安全举报就得不到及时处理,当地食品安全环境反而变得更差。
二是小微经营者被干扰
我国很多小微经营者,尤其是中老年与刚“创业”的年轻人,因为对相关法律了解的不够、“取证”等经验不足,更容易被“职业索赔”人盯上,哪怕自身操作完全合法,可要应付时不时来的举报、投诉甚至威胁,光是应对也没心思好好经营了。
3. “职业索赔”正在越来越被限制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文件,对“职业索赔”现象提出了一些认定与处理意见。
比如将“知假买假”,即明知商品存在问题仍大量购买,而后索赔;
“小错恐吓”,抓住商家一个轻微的错误,就用投诉等方式向商家索要赔偿;
“故意造假”,自己带着过期食品去商家“购物”,然后索赔等。
这些行为产生的投诉索赔,管理机构都可以不予支持。
4. 但如何认定“职业索赔”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在具体认定上,目前还是只能根据一个人的购买与投诉频次来判定,比如——
购买数量明显超出合理生活需要;
短时间内进行大量投诉举报。
可这都需要“职业索赔”人开展一段“业务”后才能积累出来,如果是“新人”或者使用不同身份(比如借用家人名义)进行投诉,那还是很难把他从正常举报中识别出来。
所以从利益链中的“执行”一环入手来制止“职业索赔”,效率还有些低。
个人看法是可以先从“培训”一环入手,交钱学习的人不是愿意通过“打假”来赚钱吗?其实他们交钱学的“打架”课本身就是虚假产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