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时评不评残,要想好!
有些现役军人,因公因战受伤致残,但因为当时残疾等级较轻,考虑到如果评了残,拿不了多少钱,却影响到自己恋爱结婚或工作安排,于是选择了不评残。
等退役后,结了婚或是工作安排了,又感觉没有评残,没拿上钱有点亏,或是随着年龄的增大,伤残等级加重了,身体受不了了,于是又想着来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但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致残原因为因战或因公(如训练、执行任务中受伤);
二、有原始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如部队医院的诊断书、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等);
三、本人在退役后或医疗终结满3年内提出申请。
服役时不评残,退役后再评残,如果时间没超,但上述资料不全,同样很难办理。因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等你几年后回原单位,早已物是人非,怕是没有人知道你的事,也没有人愿意给你签字承担责任等等,真是求爷爷告奶奶,举步维艰。
所以,要想评残就服役时评残,如果服役时不评残,就要做好今后不再评残的思想和心理准备,因为甘蔗没有两头甜,不能好处都占。如果,在服役时没评残,又害怕自己今后会后悔,那你就在服役时尽量补齐资料,争取退役后能胜利补办,万一补办不了,也要想开看淡,毕竟这是自己当时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