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4条举措。
时隔11年,国家层面再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就药品价格议题发布纲领性文件,标志我国从“分散控费”转向全生命周期、分类施策、全国统一市场的价格治理新阶段。
受此消息刺激,今日创新药板块大涨。
那么,该14条举措里面都有哪些利好创新药的举措?
给大家简单提炼一下:
1.新上市创新药实行企业自评、自主定价
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等自主合理定价,接受监督但不行政强限。
2.高价值创新药支持高价 + 上市初期价格稳定
对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创新药,支持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3.可依据真实世界研究适当调整价格
企业可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结果和临床使用实效,在首发价基础上适当调整价格。
4.医保谈判尊重首发价格、体现临床价值
医保基金可承受前提下,综合首发价格合理性谈判,形成匹配经济社会水平、合理体现临床价值的支付标准。
5.非医保定点渠道价格不受医保支付标准约束
向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院外 / DTP / 药店等)供应谈判药品,市场价格可不受支付标准约束,院外定价完全自主。
6.新上市创新药按首发价格直接挂网
省级采购平台按首发价格挂网,简化入院流程,无额外压价环节。
7.完善创新药多元支付体系,拓宽支付渠道
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慈善作用,引入多方价格协商,加快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社会力量提供精准帮扶。
8.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支持创新
健全真实世界研究规则,科学评估药品价值,为医保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一句话总结:价值定价 + 盈利兑现 + 全球化 + 政策松绑,国产创新药的未来前景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