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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1日,京城雨夜,在宣武区南新华街的一处拆迁房里,四个最大不过19

2006年5月21日,京城雨夜,在宣武区南新华街的一处拆迁房里,四个最大不过19岁、最小才16岁的少年,对一个与他们母亲年龄相仿、素不相识的避雨女子,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毫无缘由的虐杀。
他们不是为了复仇,不是为了金钱,他们的动机简单到令人毛骨悚然——“无聊,想找点乐子”。
这起案件之所以会成为一个标志性的悲剧,不在于它的复杂,恰恰在于它的荒诞和毫无来由的“恶”。

事发凌晨,小雨淅淅沥沥,36岁的丁小燕出门去迎晚归的丈夫,她租住在一条老胡同里,日子不算富裕,但一家三口也过得温馨。
当她走到南新华街附近时,遇到了四个正在街上游荡的少年,他们是一对17岁的双胞胎兄弟,和他们各自19岁与16岁的女朋友。
这四人刚从网吧出来,百无聊赖,如同前一晚一样,正需要一场“刺激”来填补他们空虚的青春。两个女孩假装嬉戏打闹,故意碰撞丁小燕,然后顺势倒地,紧接着,两个男孩就冲上前来,以“你撞了人”为由开始寻衅。
他们先是抢走了丁小燕身上仅有的112元钱和一部小灵通。
但抢劫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序曲,真正的“乐子”才刚刚开始。
之后,他们将丁小燕挟持到附近的拆迁屋内,开始了令人发指的虐待。
他们用棍棒长时间殴打她,逼迫她脱光全身衣物,再用打火机焚烧她的头发和下体。被害人惨叫着苦苦哀求:“我也有孩子,已经14岁了,你们比他大不了多少,我应该和你们的妈妈差不多大,你们能这样狠毒地对待自己的母亲吗?”
这番哀求没有唤起丝毫怜悯,反而像是一种催化剂,让施暴者在她的哀嚎中,找到了一种病态的快乐和宣泄。
整个折磨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她死亡,现场惨不忍睹。

这起案件侦破极快,不到一天就水落石出。
警方于5月22日将他们抓获,而他们之所以迅速落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没有丝毫的畏惧和躲藏,甚至可能还在回味自己的“杰作”。
被捕后,这四个少年平静地承认了罪行,他们的供述让见惯了人间罪恶的办案人员都感到不寒而栗。
当被问及为何要如此残忍时,双胞胎兄弟的回答是:“没有事情干,想找点刺激”,听到受害者受虐时的惨叫,自己会感觉“特别舒服”。
在法庭上,他们的对答更是直白得让人绝望。
“你们去找茬儿是什么目的?”
“就是找完对方茬儿以后,打她玩。”
“那你们为什么让她脱光衣服,还用打火机烧头发呢?”
“闲得没事干了,也是为了图乐。”
“你们为什么非要采取打人的方法图乐呢?”
“就是在打人时,看到对方痛苦的样子,心里痛快。”
这些供词没有任何修饰,却很扎心地暴露了一种将他人痛苦视作快乐的、彻底的共情能力缺失。

这四个少年为什么会在一个寻常雨夜沦为恶魔,看看他们的家庭背景,或许能拼凑出他们扭曲人格的成因。
这四个少年通过网络相识,家庭境况惊人的相似——父母都没有稳定收入,家境贫寒,且无一例外地全部辍学。
双胞胎的父亲下岗,靠低保为生,对儿子们的教育感到无力:“我不让他们抽烟,可回家以后还能看见烟灰”,甚至因为害怕儿子离家出走,对他们把女朋友带回家同居的荒唐事,也只能“采取容忍态度”。
而两个女孩,一个智力上可能有些先天不足,从小到大“别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另一个则因为感受不到家庭温暖,已经离家出走一年多,父母忙于生计也疏于寻找。
正如辩护律师所言,“他们的犯罪与家庭背景有很大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是社会问题”。
心理学家宗春山在分析此案时指出,这几个孩子表现出的是一种极其微弱的共情能力。当别人因痛苦而惨叫时,他们非但没有感到不适,反而体验到快乐。这种病态的心理,极可能源于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长期被忽视,情感需求得不到回应,最终使他们形成了一种对外界的冷漠感。
为了打破这种冷漠,他们选择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暴力,来感受自己的存在,发泄内心的空虚和不满。更可怕的是,这并非孤立的个案,而是他们不断“升级”的找乐方式。
就在案发前一天,他们就用同样的手段虐待了一个智(障)的老年流浪妇女,而那次经历,让他们感到“莫名的兴奋”和“意犹未尽”。

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四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鉴于其中三人作案时尚未成年,最终判处双胞胎哥哥17年,双胞胎弟弟14年,已成年的19岁女孩17年,未满16岁的女孩9年。
宣判时,两个女孩失声痛哭,而双胞胎兄弟则面无表情。
死者家属则因判决结果崩溃大哭,跪地哭喊:“姐,无缘无故的,你走得那么惨!为什么不判他们死刑?”。
家属无法接受,检察院也认为量刑过轻,提起了抗诉。
最终,双胞胎哥哥的刑期,由17年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余三人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尘埃落定,但留给社会的拷问远未结束。
它残忍地揭示出,当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情感纽带同时断裂时,那些被放逐在边缘地带的灰色少年,会释放出怎样不加掩饰的、纯粹的恶。
这种恶,不是为了任何具体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找乐”,为了在别人的痛苦中确认自己的存在,它比任何有目的的犯罪都更让人感到彻骨的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