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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在某公司做经理8年,突然有一天,他跟老板为工作吵了几句,老板骂他“滚

上海,一男子在某公司做经理8年,突然有一天,他跟老板为工作吵了几句,老板骂他“滚”后,男子扭头就走,再没来上班,1个月后,他竟被公司辞退,男子一怒之下申请仲裁,索赔159800元,被拒后,他把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老板说“滚”,没让你滚出公司,你不上班就是旷工。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大家都知道骂人不对,但在上海,一个“滚”字到底值多少钱?法院给出了一个具体数字,15.98万元。这个判决,让不少习惯了“家长式管理”的老板们惊出一身冷汗。
 
事情发生在2020年5月。彭先生在上海一家公司干了8年,已经做到了经理级别,算是公司的老臣子。那天他因为项目细节和老板王总起了争执,老板情绪失控,当着众人的面冲他吼了一声滚。
 
彭先生没回嘴,也没纠缠,拎起包直接回家了。这一走就是快一个月。在彭先生看来,既然老板当众叫自己“滚”,那意思就是自己被开除了。
 
而老板王总表现得异常冷静,在这一个月里,公司没给他打过电话催促返岗,也没发过任何警告函,仿佛在静静等待着某种时机的成熟。
 
果然,一个月后,公司算准时间寄出了一封辞职通知。理由很清晰,彭先生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子打到一审时,法院起初是支持公司的。法官认为“滚”这个词表达含糊,不能直接等同于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彭先生一声不吭就不上班,确实构成了旷工。
 
但到了二审,逻辑发生了根本性的反转。法官认为,彭先生作为一名资深员工,在遭受人格侮辱后产生“被驱逐”的直观感受,这完全符合常理。
 
更关键的一点是,公司作为握有管理权的一方,在员工离岗后,负有明确解释和要求员工返岗的义务。你不能躲在暗处观察,等员工旷工天数够了再出来收割。
 
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这种不作为属于对员工离岗状态的默许。那句伤人的“滚”已经破坏了双方信任的基础,公司在没有尽到催告义务的前提下直接开除员工,属于滥用管理权,必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而这笔16万的赔偿,罚的是管理者的傲慢。这起案例给职场管理提了个醒,老板在发火之前,得先掂量掂量钱包。
 
一句非理性的咆哮,不仅是素质问题,更意味着实打实的财务风险。劳动者的尊严在法律面前是有价的,任何职位高度都不能成为随意逾越法律程序的借口。
 
当然,作为职场人,遇到这种事转头就走确实解气,但后续处理要冷静。哪怕心里再委屈,也要记得留存证据。比如发个短信确认一下,您刚才让我滚,是正式通知我离职吗?只要对方没接住这个话茬,你在法律上就掌握了主动权。
 
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