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北仙桃,一公交上乘客拳打司机抢方向盘,司机急刹导致怀孕35周的孕妇摔伤!公交公司被判赔7万多!
2024年12月19日,湖北仙桃的2路公交上,一场毫无征兆的闹剧,让怀孕35周的高某遭遇了无妄之灾。
那天高某挺着大肚子,从彭场镇坐公交去仙桃市区,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全程扶着扶手。
同车的赵某,一路上就有些不耐烦,上车后没多久,就多次凑到驾驶室旁边,询问司机邓某下一站的停靠位置。
司机忙着专注开车,回复得比较简洁,赵某却觉得司机态度不好,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没等司机再解释,赵某就彻底失控了,他冲到驾驶室跟前,不分青红皂白就对着邓某挥拳,还一把抓住方向盘用力猛拽。
邓某被突如其来的袭击打懵了,手上的方向盘被拽得晃动,眼看公交车就要偏离车道,朝着路边的护栏撞去,他来不及多想,本能地踩下紧急刹车。
刹车声格外刺耳,车身猛地向前一冲,又狠狠顿住,车厢里的乘客都被晃得东倒西歪。
高某怀着孕,根本来不及反应,直接从座位上滑了下去,重重摔在车厢的过道上她下意识地捂住肚子,额头瞬间冒出汗,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周围的乘客见状,赶紧上前扶她坐起来,没人敢随便碰她的肚子,只能小声安慰,等着司机处理。
邓某稳住车辆后,查看高某的情况,见她疼得脸色发白,赶紧拨打了120,又联系了公司和交警。
救护车很快赶到,将高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经过检查,确诊为左踝关节骨折,万幸的是,肚子里的胎儿暂无大碍,但需要长期静养,后续还要做康复训练。
而赵某在施暴后没多久,就被赶来的交警控制住,直到被带上警车,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
经过法院审理,赵某因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可让人无奈的是,他没有能力赔偿高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全程避而不谈赔偿的事。
高某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前后辗转仙桃,武汉两家医院做康复,花费了不少钱。
家里的经济压力比较大,高某只能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她是在乘坐公交时受的伤,公交公司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某4万多元,理由是高某的误工期有180天,但其中123天是产假,单位照常发工资,这部分不算误工损失,所以扣除了相应费用。
高某心里很不服气,她觉得产假是国家给女职工的法定权利,和自己受伤后的误工期根本不是一回事,不能因为休了产假,就扣除相应的误工赔偿,于是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重新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公交公司赔偿高某7万多元,明确表示,产假和误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一审扣除产假期间的误工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明明是赵某的错,凭什么让公交公司买单,司机急刹车也是没办法,换成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这么做,公交公司太冤了。
也有人说,公交公司既然收了车费,就有责任保障乘客的安全,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只要乘客不是故意受伤,公交公司就该先承担责任,后续再找赵某追偿。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司机邓某的急刹车,是面对危险时的合理反应,没有任何过错,他的首要职责就是保护整车乘客的安全,换成任何一个司机,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而赵某,仅仅因为一点小事就情绪失控,动手打司机、抢方向盘,不仅触犯了法律,还让无辜的孕妇受了伤,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可他被判刑后,根本没有赔偿能力,最后可能还是公交公司承担了大部分损失。
这起事件,也提醒着所有人,公共场合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在公交车上,司机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整车人的性命,一时的冲动,不仅会毁了自己,也会给别人的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