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交警?”江苏盐城,一名摩托骑手无视禁令骑着摩托车冲向高速入口,结果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下。可面对交警的劝阻,骑手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喊:“我要上高速”,还拿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手册,对着交警说是上位法允许的。在争执过程中,交警怒将手册摔在地上,然后抛出一句话,后经过某些自媒体掐头去尾,以及张雪本人的回复,就导致了交警遭到了网暴。不过,张雪又很快删除了那条回复。目前,警方正在核实网传视频的情况。
据悉,事发地点是盐城南高速收费口,一位身穿完整骑行装备的小伙子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风驰电掣的就往收费口里冲。
交警看到后立即上前示意阻拦,在小伙子停车后,交警耐心告知摩托车是不能上高速的,一直劝了20多分钟。
但这小伙子却认为交警是在故意刁难,当即就对着交警一顿说:“劝返义务你已经尽到了,我不接受你的劝返,我要上高速!”
交警被小伙子的亢奋情绪给整无奈了,从没见过如此激动的骑手,所以只是调侃了一句:“是不是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中国摩托车又行了是吧。但人家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不曾想小伙子早有准备,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本《道路交通安全法》手册,然后称机动车就可以上高速,还指责交警多管闲事。
交警被气笑了,再次严肃告知小伙子,江苏省内是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的,并反复劝其折返。
可小伙子却充耳不闻,和交警胡搅蛮缠起来。
交警见小伙子如此执拗,气得直接将那本手册直接摔在了地上。
这段小伙子与交警的交锋视频被传到了网络上,却出现只有“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这一段话,后半段话就没了。当天,张雪就回复了一句:“是的,我们行了!”不过,张雪很快就删除了这段回复。
然而就算如此,交警还是遭到了网暴。
有不少网友表示:
“笑死,张雪机车是合规特例,你有那个命吗?江苏高速禁摩是为了防事故,肉包铁上高速,一旦撞上就是粉身碎骨!拿着国法压地方法,无知!”
“这种就让他上高速呗,出事了自己负责。”
“上位法又没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凭什么地方法就能限制?这难道不是以下犯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从上述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限制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因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因此,不少人认为法无规定即可为,摩托车就能随意上高速。
然而一些省份单独制定了规定,限制了摩托车上高速的权益,目的就是考虑到摩托车上高速的危险性太高。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29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悬挂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从这个条例来看,他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冲突,只是针对性的补充了几类车型不能上高速。
因此,这并不是地方性法规对抗上位法,而是对上位法的一个补充,不存在冲突。
既然江苏省全域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那小伙子只拿一本《道路交通安全法》手册是不行的,还得看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
很多时候,法律法规是具有互补行为,不是单看一部法律就能看懂法条的真正含义,所以才有了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
不过,此事虽然是小伙子没能读懂法律,但作为执法者的交警应当文明执法。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8条规定,纠正违法行为人(含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下同)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
可视频中这位交警,扯东扯西的,也没有文明用语,这的确违反了上述规范。
其实交警不需要和小伙子多说废话,告知他是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来处罚的即可。
如果小伙子不服,他可以去申诉,去行政复议或诉讼。
至于交警遭到网暴,这都是乱剪辑所带来的后果,就连张雪本人也差点被当枪使。
因此,针对掐头去尾乱剪辑发在网上导致交警被网暴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最后,热爱不应成为违规的借口,作为骑手应当坚守法治底线。机车文化的核心从来不是冲破限制,而是合规骑行。唯有如此,才能让机车文化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