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场反转案:上司怒喊“滚蛋”,员工真走后被开除,二审判公司赔15.98万!
上海一则劳动纠纷判例引发全网热议:老员工因工作分歧和上司争执,被上司当众怒斥“滚蛋”后直接离岗半个月,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员工维权历经仲裁、一审败诉,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员工15.98万元,结局彻底反转!
本案中的彭某是公司多年老员工,日常工作踏实,无重大违纪过错。事发当日,他和直属上司因工作理念产生分歧、僵持不下,上司情绪失控,当着全办公室同事的面厉声辱骂,勒令其“滚蛋”。这句带有强烈侮辱性、驱逐性的话语,让彭某当场认定这是上级下达的辞退指令,是明确的离职通知。
满心委屈的彭某没有现场争执,默默收拾个人物品离开公司,此后整整半个月未到岗打卡。公司得知后,直接将其行为定性为恶意旷工,单方面下发辞退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认为员工长期无故缺勤,开除行为完全合规。
不服处理结果的彭某随即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是执行上级指令离岗,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但仲裁机构并未支持他的诉求,认为“滚蛋”只是上司的情绪发泄,并非法定的辞退通知,彭某擅自离岗事实成立,公司辞退行为合法。
后续一审判决同样驳回彭某的诉求,接连败诉让他倍感不甘,坚决提起上诉至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审理时并未片面定责,而是结合全案事实作出公正裁定:职场当众的驱逐式辱骂,足以让普通劳动者产生“被辞退”的合理认知;更关键的是,彭某离岗的半个月内,公司从未通过电话、书面等任何形式催告其返岗,全程放任不管,事后再以旷工追责,违背诚信原则,也未尽到用人单位的法定管理义务。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向彭某支付赔偿金15.98万元。
一句冲动的职场辱骂,让企业付出近16万元的代价,也给职场管理者和劳动者敲响警钟:管理者绝不能将职场当作发泄情绪的场所,辱骂式管理既违背职业素养,更触碰法律红线;而劳动者遭遇职场不公,也应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法律始终会守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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