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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子194万“捡漏”536万商铺,5个月前估价仅123万,是馅饼还是陷阱?

福州男子194万“捡漏”536万商铺,5个月前估价仅123万,是馅饼还是陷阱?

在网络拍卖平台“捡漏”,本是不少人实现资产增值的捷径,可福州的潘先生却在竞拍成功后,从“中彩票”的狂喜跌入“被套路”的愤懑。他以194万拍下标注评估价536万的商铺,满心以为稳赚不赔,却意外发现该商铺五个月前评估价仅123万,悬殊的差价让他顿觉蹊跷,一场关于拍卖诚信与权益保障的纠纷就此拉开。

潘先生是网络拍卖的常客,平日里总在各类平台寻觅高性价比资产。不久前,他在某拍卖平台看到一间福州本地商铺,页面明确标注评估价536万,远超市场常规起拍价的估值,让他瞬间燃起兴趣。抱着“搏一搏”的心态,潘先生参与竞拍,经过多轮竞价,最终以194万的价格成功拿下。“536万的商铺,不到200万到手,这不是捡大漏是什么?”竞拍成功的那一刻,潘先生欣喜若狂,脑海里早已规划好后续计划——要么转手出售赚取差价,要么出租收租,无论哪种方式都稳赚不赔。

然而,这份喜悦并未持续太久。冷静下来后,潘先生习惯性地翻阅该商铺的历史拍卖记录,这一查,让他心头一沉。记录显示,就在五个月前,这间商铺曾在同一平台上架拍卖,彼时的评估价仅为123万,与如今的536万相差413万,涨幅堪称离谱。“五个月时间,商铺价值凭空翻了四倍多,这根本不符合常理!”潘先生越想越不对劲,他意识到自己并非捡到便宜,反而可能陷入了拍卖方精心设计的“套路”——故意抬高评估价,制造“捡漏”假象,引诱竞拍者入局。

意识到问题后,潘先生立即联系拍卖平台,要求退还竞拍款项,放弃购买该商铺。可平台的回应却让他怒火中烧:平台以潘先生竞拍成功后反悔属于“悔拍”为由,拒绝退款,还表示要扣除他此前缴纳的10万元保证金。“没占到便宜就算了,还要白白损失10万,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协商无果的潘先生,无奈之下向媒体求助,希望通过舆论介入查明真相,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接到求助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对比两次拍卖的详细信息,终于揭开了商铺“天价涨价”的秘密。原来,五个月前的拍卖中,该商铺处于毛坯状态,无任何装修,也未出租,仅为单纯的不动产,因此评估价仅123万;而此次拍卖时,商铺已被装修成餐饮店,且成功出租给优质商户,每月租金16800元,年租金收益超20万,拍卖页面还特别标注“带租约出售,交割后租金归买家所有”。

从“空壳毛坯”到“带装修、带稳定租约”的成熟商铺,资产属性发生了本质变化,评估价大幅上涨看似有迹可循。但潘先生对此并不认可,他认为平台刻意隐瞒商铺价值变化的关键信息,仅标注高额评估价,误导竞拍者产生“低价捡漏”的错误认知,本质上是一种诱导行为。

针对此事,拍卖平台回应称,商铺的评估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且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备案,真实有效,商铺带租约出售的状态也属实。同时,平台表示,出于用户体验考虑,已协调商家介入处理,将全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至于潘先生的10万元保证金能否退还,目前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

从法律层面来看,此事的核心争议在于拍卖平台是否存在欺诈或误导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潘先生因平台标注536万评估价参与竞拍,却未被告知商铺此前123万的评估价及价值变化依据,属于对标的价值产生重大错误认识。若能认定平台存在故意抬高评估价、隐瞒关键信息的欺诈行为,潘先生可依法撤销拍卖合同,追回10万元保证金;若无法认定欺诈,按照拍卖规则,悔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潘先生维权难度将大幅增加。

网络拍卖虽为资产交易提供了便利,但信息不对称、评估不透明等问题仍需警惕。此次事件中,商铺评估价的悬殊差异,既暴露了拍卖平台信息披露的漏洞,也提醒广大竞拍者,参与拍卖时切勿盲目追求“捡漏”,务必仔细核查标的历史信息、资产现状等关键内容,避免陷入类似纠纷。目前,双方协商仍在进行中,潘先生能否追回保证金,有待后续进展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