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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坑穷人!”北京,一女子花2879.20元,网购了一个带触屏的垃圾桶,收到货后

“不坑穷人!”北京,一女子花2879.20元,网购了一个带触屏的垃圾桶,收到货后发现跟装修风格不符,就退货了,她享受极速退款权益,平台先行垫付,把钱打给了她,可买家拒收了,说垃圾桶破损,让她去找物流公司赔偿,但物流公司只同意赔偿20%,女子不同意,冷处理1年多,她才发现某宝信用分不够,不能享受免押金服务,平台垫付的货款,成了她欠平台的欠款, 最后垃圾桶也没了,快递公司说时间太长无法追溯了,平台也不作处理。

王女士买了新房做了装修,她是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连垃圾桶都不想买便宜货。

她花2879.20元,在网上买了个带触屏功能的智能垃圾桶,眼睛都不眨一下。

结果,货收到了往家里一摆,发现和家里的装修风格完全搭不上,看着特别别扭,可以说不伦不类,就干脆申请了退货。

刚好她账号信用好,有极速退款的权益,平台没等卖家收到货,先把货款全额垫付给她了。

按正常流程,只要卖家那边签收退回去的货,这事就算结了。

没成想,中间出了岔子,卖家收到退件的时候拆开一看,垃圾桶已经凹陷了,没办法第二次销售了。

卖家直接就把快递拒签了,告诉她损失得去找物流公司赔。

王女士去找快递沟通,人家那边查了一圈,只愿意赔货款的20%,她觉得这不是开玩笑吗?自己退回去的时候好好的,因为运输过程导致的破损,凭啥只配20%,其他费用难道让她自掏腰包?

王女士觉得赔得太少,完全不能接受,索性就不管了,想着反正钱已经到自己口袋了,拖着拖着这事说不定就不了了之了。

就这么着,她直接把这事扔到了一边,冷处理了一年多。

直到最近,她出去旅游,想用平台的免押金服务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分早就不够了,根本用不了。

一查才知道,当年平台给她垫付的那笔货款,因为卖家最后没签收、退货的损失也没理清,早就变成了她欠平台的钱,一直挂在账上,直接把她的信用分扣了一大截。

这下她彻底傻了,回头再去找各方解决问题,快递公司说时间过去太久了,运输的记录、当时的破损证据早就找不到了,根本没办法追溯核实。

平台这边也表示流程早就走完了,现在再翻旧账也没法处理。

算到最后,她钱没拿到,2000多的货款等于还是自己付了,想要的垃圾桶也早就破损没下文了。

平白无故耗了一年多的精力,最后落得个钱货两空,连信用都受了影响,属实是得不偿失。

说白了,很多人碰上这种事都抱着“反正钱已经在我手里,拖着我也不吃亏”的心态,遇到纠纷不想着及时解决,就想靠冷处理躲过去。

却忘了,平台的规则本来就是维护双方公平的,该是谁的责任就得谁担,躲是躲不掉的。

极速退款本来是方便消费者的福利,不是让大家拿来规避责任的漏洞。

真碰上快递破损的问题,该找快递维权就拿着证据好好沟通,该走流程走流程,总想着把问题甩给别人,最后所有的损失只会全落到自己头上。

这也给所有人提了醒,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占小便宜的心思真不能有。

遇到问题及时解决,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推脱,不该自己拿的好处也别惦记,不然最后算来算去,算的全是自己的账。

《民法典》第57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女士作为退货方,负有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从合同义务,快递破损属于其与物流公司的运输合同纠纷,不能以此规避对平台、卖家的责任。

她长期消极处理,既没及时向快递主张全额赔付,也没配合平台厘清责任,本质是怠于履行自身义务,最终需自行承担货款损失、信用受损的不利后果。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适者生存
适者生存 1
2026-04-20 19:14
七八十算多的了,我家仨自动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