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土地整治”之名行污染之实!山西介休万吨矸石私埋事件,岂能不了了之?三秦二三事秦直道当“土地整治、植树造林”的公益口号,沦为企业偷排固废、破坏生态的遮羞布;当村支书兼任企业法人,将集体林地变成万吨煤矸石的“露天填埋场”,山西介休这起违规填埋事件,撕开的不仅是地方生态监管的漏洞,更是权力与资本勾连下的环境乱象。
近日,介休市义棠镇白岸村村民的举报,揭开了一场持续数月的生态破坏闹剧:介休市摩步养殖专业合作社与介休市长丰煤化有限公司,以“土地整治”为幌子,在村集体林地上违规私埋近万吨煤矸石。航拍画面触目惊心:原本的低平坡地被矸石垫高十余米,山体植被彻底损毁,短短半小时内就有六辆运矸车倾卸废料,挖掘机随即填埋,整个过程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更令人咋舌的是,组织此次违规填埋的,正是白岸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李宏懿——他同时也是涉事养殖场的企业法人,一边是村集体资产的“守护者”,一边是破坏集体林地的“操盘手”,身份的错位直接让监管形同虚设。
涉事企业的狡辩,更是将“掩耳盗铃”演绎到极致。养殖场负责人声称此举是“企业自主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却拿不出任何立项审批手续,也不具备土地整治、林业种植的相关资质,所谓“整治后植树造林”,不过是为违规排污编造的谎言。而长丰煤化有限公司,早在2018年就因煤矸石违规倾倒被环保部门处罚,如今却屡教不改,再次将工业固废非法转移,本质上是为了规避正规处置成本,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企业利益。
煤矸石作为煤炭洗选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其处置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业关闭;山西省更是多次出台专项方案,要求煤矸石处置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履行报审程序,严禁在环境敏感区违规倾倒。即将于2026年4月1日施行的《山西省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更是进一步细化了生态回填的选址、审批要求,足见地方对煤矸石污染问题的重视。而介休这起事件,恰恰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是典型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写照。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场违规填埋并非偶发事件,而是持续数月的“常态化操作”。从运矸车辆频繁出入厂区,到挖掘机持续作业,再到近万吨矸石的堆积,如此大规模的生态破坏,不可能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悄无声息”发生。为何村民举报多次,违规行为却愈演愈烈?为何村支书能以权谋私,将集体林地变成企业的“排污场”?背后是否存在监管失职、权力寻租的问题?这些疑问,都需要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案。
生态环境是民生之基,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无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私利。此次介休矸石私埋事件,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林地资源,更污染了土壤、地下水,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长期隐患。当地群众的诉求清晰而坚定:彻查违规转移倾倒事实,从严追究相关主体责任,推进受损林地生态修复,公开后续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