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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网刷屏这件事,看得我后背发凉! 昨天,《奇葩说》辩手罗淼在微博上发了一个

今天全网刷屏这件事,看得我后背发凉!

昨天,《奇葩说》辩手罗淼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帖子,内容让人头皮发麻。他说,自己偶然发现——毒品的直接前体居然能从电商平台上随意买到! 就是这么简单随意的操作,你搜一下关键词,“几十块一大瓶,随便买,包邮到家”。

更离谱的是什么?商品详情页标注的是 “仅限科研实验使用” ,但用户评论区里,明目张胆有人在问 “能吃吗”“怎么戒掉” 。几十块钱就能买到毒品前体,这还不算完,还包邮送到你家门口。这种灰色商品竟然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在多个平台销售,说白了,就是钻了法规的空子。

央视网上午刚去搜了一下,淘宝、拼多多等多家电商平台已经找不到这种产品了。不过,据记者调查,个别平台还是存在售卖,但这显然远远不够。

引发全网震怒的,不光是这个在售的灰色商品,而是一桩令人绝望的悲剧!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5年公布的判决书记载,深圳龙岗区曾发生一起惨案。年仅15岁的少女刘某甲,在酒吧被人掺入“滴滴水”强迫或诱导误饮后,因体内γ-羟基丁酸中毒死亡。而这种“滴滴水”,其核心成分就是1,4-丁二醇。这种被国家禁毒办定义为“高风险毒品前体”的东西,进入人体后会迅速转化成毒品“神仙水”。

本来应该被严格监管,承担巨大社会风险的制毒原料,居然就这样大大咧咧地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架上架了,而且没有任何资质审核,想买就能买,这太炸裂了。把这种危险的化学品当成普通商品来卖,就是在给别有用心之人递刀子。

当然,我明白,这种化学品在所谓正经的工业应用上是合法的。但问题来了,一个害死一个年仅15岁的生命,而且即将可能引发更大风险的毒品前体,我们还要任由它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在网络上卖吗?这难道仅仅是平台下架就能解决的吗?

不少律师和专家学者指出根本问题在于:从法律上讲,1,4-丁二醇既不是危险化学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也不是麻精药品,而是普通化学品。这直接导致“禁毒办管不着、公安难立案、平台无强约束”的监管真空直接形成。虽然国家禁毒办早就点名警告,但一直没有把它纳入正式的列管清单。

现在大家也看到了,大量网友发声,媒体接连报道,才换来了一个暂时的产品下架。但是,这件事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和即将浮现出水面爆发的潜在风险,还没有彻底堵上。

救命要紧,追责也要严!

治理毒品,绝对不能留任何死角。在网上能随意买到毒品前体,这哪是销售,这简直就是合法的开门贩毒渠道啊。希望这场事件能让相关部门重视,也彻底堵住这个漏洞。

大家觉得,对这种被国家禁毒办点名了,却没有列入严格管制的灰色地带监管真空,该不该立刻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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