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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中介签合同,最怕的就是一不留神掉进“文字陷阱”里。今天一次性把这5个最常

朋友,和中介签合同,最怕的就是一不留神掉进“文字陷阱”里。今天一次性把这5个最常见也最致命的陷阱给你扒个干净,花了钱咱可别再吃了亏!

陷阱一:“一头沉”的霸王条款
很多中介提供的、密密麻麻的格式合同里,藏着不少“霸王条款”。福建某中介就在合同里规定:“但凡生意没做成,无论违约方是谁,你(卖方)都得给我5000元服务费。”有的中介还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预设条款,把本该守约方得的双倍定金赔偿都算计进去。这类单方面加重你责任、排除你主要权利的条款,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判无效。

陷阱二:“你中有我”的捆绑合同
你最怕遇到的糊涂事儿——把买卖合同和居间服务合同拧成“一锅粥”。这两种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同,混在一起签,不仅核心条款会模糊不清、增加履约风险,钱交给谁都不明朗。一旦交易失败,中介公司想躲起来,你连找谁说理去都不知道。

陷阱三:“假口惠”的隐形收费
交定金前中介说得天花乱坠,恨不得包你满意。到了签合同环节,一些合同里却冷不丁冒出“无论何情况,一经签合同即有义务支付中介费”的条款-。还有更狡猾的:类似“此费用多不退少不补,多出部分作为中介方服务奖励”的话。签下一笔糊涂账,钱付出去了可就拿不回来!

陷阱四:“独家代理”中的霸王跳单
房屋信息挂在市面多家中介平台上,你明明还可以多比较、择优交易。但有些中介却会在《看房确认书》或合同里藏一句话:“半年内,不管你是自己、通过朋友还是委托其他中介,只要买下这套房,都得支付给我们高额违约金!”法院明确了,“跳单”不等于不能多家中介比较,除非是利用了原中介提供的信息机会或者独家渠道。法律尊重你的合法选择权!

陷阱五:夺命“无提示”的格式条款
这也是中介玩得最溜的套路:合同里密密麻麻写满了限制你的“格式条款”,但根本没做任何显著标注或提醒,蒙混过关-。《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对于合同里的格式条款,如果中介未尽到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对方可以说这条款不成立。你没注意的那些坑,法律不承认!

这份“中介合同排雷指南”希望能帮你签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你第一次签合同时遇到过什么意想不到的陷阱吗?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经历,让更多朋友避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