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集团在声明中表示,2025年6月10日,智度德正召开股东会,合计持有59%股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决议即时产生效力,已免去兰佳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并选举陆宏达为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孙静就上述决议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但相关法院驳回了孙静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依法认定智度德正更换法定代表人决议的有效性。
另外,智度集团还称,兰佳在被依法免职后,拒不交还非法取得的智度德正公章。2023年底,兰佳在未取得智度德正股东会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修改智度德正营业范围,获取了新的营业执照,进而利用新的营业执照和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刻制了新的公章。因此,兰佳无权以智度德正“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使用该公章。
智度集团强调称,智度德正行使修改智度集团章程、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股东权利,必须由陆宏达确认。兰佳所出具的关于修改智度集团章程调整人事安排等文件,均不能代表智度德正真实的股东意志,因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