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品质如此之坏,年纪轻轻学会碰瓷,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
在成都的一家便利店,一小伙子向老板娘买了一包29块的香烟,可小伙子付过钱之后,立马变脸,向老板娘说道:
“老板,你知道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后果吗?”
老板娘有些吃惊,但也明白了一半:“我看你也不像未成年人啊”
小伙子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递到老板面前:
“你看2009年4月7号,我现才17岁,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我们打12315解决吧”
老板娘:“你是专门出来诈骗的吧,你把烟退给我吧”
小伙子哪肯罢休,主动提出私了:
“拿1000块钱吧,或者我们直接打电话,生意别做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300元成交。
原来小伙子长相显老,完全看不出是未成年人,而他正是利用这一特征设下圈套,而老板娘担心万一举报被罚款,或者取消烟草专卖证的后果,只得被迫妥协,小伙子最终得手。
事后老板娘越想越不是滋味,卖29块付出300块的代价,决定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认定小伙子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依法对其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元的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不得不说,小伙的法律意识超强,法律条款也是信手拈来,也懂得怎样维权,可他没有用在正道上,而是用在了歪门邪道上。
17岁,正是青春年少,学习知识的大好年华,如果把这种精神用在学习上,未来可期;如果不赶快悬崖勒马,就会步入歧途,陷入危险的泥沼,前途渺茫,你说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