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据媒体5月11日报道,大连一名"黑恶势力"头目用700万买的兰博基尼,仅仅开了7000公里就被查封,如今以119万的起拍价挂上了京东司法拍卖平台,5月13日上午10时正式开拍,而车主本人早已身陷囹圄,被判刑15年。
车的前主人叫王振国,1974年9月22日出生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对外身份是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名片上印着的头衔一长串,在大连商界也算得上是个人物。
但王振国心里清楚,自己真正的底气从来不只是生意。
2009年,王振国开始指使手下招募社会闲散人员,以保安队的名义聚拢起一批人,逐渐形成以王振国为首,李国军等人为骨干,内部层级分明、分工清晰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有了这批人撑腰,王振国在大连的行事风格也越来越肆无忌惮,寻衅滋事的事没少干,周边不少企业主都吃过亏,相关举报材料至今在网络上仍能查到。
同时,王振国在经济上也没闲着。同样是2009年,王振国将大连玉璘海洋珍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塞里岛海洋牧场发展有限公司的改造工程项目,打包发包给了大连金广建设集团。
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振国的岳父范广臣。工程款往来之间,两家公司虚假工程款总计超过8200万元。
但这还不是全部。王振国还拿到了大连仲裁委的裁决,借此对塞里岛公司的海底养殖物大肆捕捞长达七年,分文未付。
经司法鉴定,两家被害公司的海底资源损失合计超过1.27亿元。综合虚构工程、低价租赁等各类手段,王振国涉嫌侵占财物总金额高达3.02亿元。
2019年9月,王振国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由于案件涉及面广,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管辖,移交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1年10月9日,振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振国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10万元,责令退赔5900余万元。
消息一出,被害方并不买账,认为涉及1.09亿元的犯罪事实被严重遗漏。2021年10月20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事实认定有误。
案件随即发回重审。2022年7月27日,振兴区法院重新开庭。
然而2023年1月6日的重审结果,让外界大跌眼镜——法院以"涉案财物流向公司而非个人"为由,未认定职务侵占罪,仅判处王振国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比一审足足少了七年半。
检察院再次抗诉,措辞更为直接:有罪判无罪,适用法律错误。
2023年3月29日,案件二审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持续两天。庭审现场,王振国情绪失控,对公诉人咆哮,与制止的法警当庭发生肢体冲突,场面混乱。
最终,丹东中院撤销原判,改判王振国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十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100万元,并责令向两家被害公司退赔赃款合计2.7亿余元。
从2021年一审到2023年二审终审,这场案件历经三次判决、检察院两度抗诉,前后将近两年才尘埃落定。
而那辆停在某处、仅行驶了7085公里的兰博基尼Aventador,也随着王振国名下财产的全面清查,走上了司法拍卖的流程,以1197734.5元起拍,面向全国公开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