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看傻了!山西太原,一户普通住宅里就住了两个女人,三年时间居然硬生生用掉了整整 1200 吨自来水!这个数字一出来,直接把小区物业都给整懵了,所有人抓破脑袋都想不通,这水到底是怎么用掉的?"
刘某,五十多岁,曾是忻州某电业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因涉嫌诈骗罪,刘某被忻州警方通过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纳入追逃名单,也就是常说的"网上追逃"。
这套机制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早在1999年7月,公安部主导了首次规模化网上追逃行动,仅用三个月便抓获在逃嫌疑人23万人。
到2006年,公安信息化"金盾工程"一期验收通过,这套系统已经延伸至全国每一个省市公安机关,形成了全国联网的追逃网格。
这套系统的厉害之处在于:被列入名单的人员只要使用任何实名证件,住宿登记也好、购票也罢,甚至是路上被临时查验身份证,系统会立即触发报警,当地警方可以在极短时间内锁定位置。
刘某显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案发之后,刘某没有出逃外地,而是悄悄藏进了太原万柏林区母亲的住所,打定主意不出门、不露面、不留任何实名接触的痕迹。这一躲,就是整整三年。
长期潜逃的日子远比外人想象得难熬。刘某每天精神高度紧张,夜里几乎无法入睡,稍有动静便心跳加速。后来,刘某偶然发现洗衣机运转时发出的嗡嗡声,能让自己的情绪稍稍平稳一些。
从那以后,不管衣服脏不脏,刘某就开始不间断地使用洗衣机——洗完晾起来,晾干了接着洗,机器几乎二十四小时不停转。
这种行为背后,是长期逃亡所积累的心理压力,已经扭曲了刘某对日常生活的正常感知。
三年下来,这户户籍只登记了母女两个人的住宅,累计用水多达1200吨,每月用量三十余吨,相当于普通住户五个月的用量,年年如此,一点没减少。
这个异常数字,彻底引起了物业的警觉。
在这整件事里,有一个细节容易被忽视。
刘某的母亲,在明知儿子是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前提下,主动为刘某提供了藏身住所,还在物业工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两度上门时,以"家里没有漏水"、"只有自己一人在家"等理由将对方拒在门外,阻断了外界进屋查验的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隐蔽处所、协助其逃匿的,构成窝藏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在亲属关系面前,从来没有天然的豁免空间。
三年里,刘某把自已困在一间屋子里,用洗衣机的噪音麻痹焦虑,把逃亡变成了一种日常。他的母亲,也一次次站在门口替儿子圆谎。
两个人各自背负着各自的选择,在这套住宅里,一天天把时间耗了过去。
眼下,刘某已被忻州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按照中国现行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规定,涉案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刘某潜逃数年、拒不归案,这一行为在量刑时本身就会被视为明显的不利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