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八旬老伯公交猝死,子女索赔11.5万被法院驳回!
2024年12月,上海松江,年过八旬的李老伯乘公交时突发昏迷,经抢救无效猝死。
售票员发现异常后,8分钟内完成求救、联系120、变更线路与救护车会合,全程积极救助。
事后,老人配偶和两个女儿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1.5万余元,理由是未配备急救设备、未做心肺复苏、未提供监控。
松江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定三点:
1. 运输合同关系成立
2. 老人系自身健康原因猝死,与公交公司无因果关系
3. 司乘人员已在能力范围内履行救助义务,无过错
这个判决痛快!
老人最后时刻遇到负责任的司乘人员,本应感谢。子女却把恩人告上法庭,若老人在天有灵,该有多心寒。
假如讹人成功,以后谁还敢帮老人?法院的判决守住了底线,也守住了良心。
有错才赔,无错不赔,这才是法律该有的样子。
你怎么看?评论区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