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性犬咬死2岁女童主人赔25万
我坚持认为,这案子的判决是有问题的。
多地禁养的烈性犬,在咬死女童前多次挣脱,这明显是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最后定的罪名也该是以危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25万赔偿,换取不用坐牢,这能够告慰死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