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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离婚时为“争口气”从前妻手里要回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到手后却长期

河南,一男子离婚时为“争口气”从前妻手里要回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然而到手后却长期在外对孩子不闻不问!结果孩子流落养老院,长期无人管,前妻得知后将孩子接回并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这样判了!
 
2013年,新野县的刘某与郭某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不久后登记结婚。起初两人互帮互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先后迎来了一儿一女,凑成了一个“好”字。
 
可随着婚后生活的磨合,两人在生活理念、家庭琐事上的分歧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拌嘴,变成了后来的激烈争吵,感情逐渐走到了尽头。
 
2018年夏天,两人再也无法继续相处,正式提出离婚。而离婚时,最激烈的争执,不是财产分割,而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郭某觉得,离婚后不带走孩子,会被亲戚朋友笑话,丢了自己的面子,于是不顾自身实际情况,执意要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刘某当时经济条件有限,又被郭某的强硬态度压制,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郭某,刘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仅享有探望权。
 
谁也没想到,离婚协议刚签完,郭某就收拾行李,以“外出打工赚钱”为由离开了家,把两个年仅6岁和4岁的孩子,全权丢给了年迈的父母。
 
郭某的父母已年过七旬,身体常年不好,却心疼两个孙子,咬牙扛起了照顾孩子的重担。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做饭,送孩子上学,晚上还要辅导作业、洗衣叠被。
 
孩子们想念父亲,常常在睡前问爷爷奶奶“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每次得到的都是爷爷奶奶含糊的回应,久而久之,孩子们便不再提起,只是眼底的光亮渐渐褪去。
 
岂料,2020年冬天,郭某的母亲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去世。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郭某的父亲一病不起,再也无力照顾两个孩子。
 
无依无靠的老人,看着两个懵懂的孩子,心如刀绞,最终只能带着两个孩子,求助于当地的养老院,希望能有人帮忙照看。
 
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十分同情这祖孙三人,破例将他们接了进来。从此,两个年幼的孩子,成了养老院里最特殊的“住户”。
 
养老院里都是年迈的老人,没有同龄的小伙伴,孩子们只能坐在角落,看着老人们聊天、晒太阳,平日里沉默寡言,吃饭也总是小心翼翼,生怕惹人生气。
 
工作人员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经常给孩子们买文具、买衣物,空闲时陪他们说话、辅导作业,尽量给他们缺失的温暖。
 
可命运的打击再次降临,2021年秋天,郭某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两个孩子彻底沦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只能独自留在养老院,依靠工作人员的照料勉强生活。
 
这三年里,郭某仅给养老院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孩子的情况,却从未回来探望过一次,也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仿佛这两个孩子与他毫无关系。
 
2026年2月,孩子的母亲刘某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偶然得知了两个孩子的遭遇,当场红了眼眶,连夜赶到养老院,看到瘦弱、怯懦的孩子,瞬间泪崩。
 
刘某当即决定,把两个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抚养。为了给孩子一个稳定的未来,她于2026年3月,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开展调查,走访了养老院、郭某所在的村委会,还单独和两个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
 
庭审中,刘某提交了孩子在养老院的生活照片、工作人员的证言,明确表示自己如今经济条件稳定,有能力照顾好孩子,且孩子也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郭某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材料,视为放弃抗辩权利。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权的归属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郭某虽享有抚养权,却长期未尽抚养义务,导致孩子长期在养老院生活,缺乏亲情关爱。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变更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刘某所有,郭某每月支付每个孩子抚养费,直至两个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判决生效后,网友纷纷谴责郭某的不负责任,认为他把孩子当成了争面子的工具,不配为人父。
 
为人父母,抚养权从来不是面子的象征,而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别让成年人的意气,毁掉孩子的童年。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光明网2026年5月19日 《夫妻离婚后一方为“争口气”要到抚养权却不养,致两名子女长期在养老院生活,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