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重庆云阳,10岁女孩哭着跟姑妈说,想去照相馆拍张照留个念想,嘴里翻来覆去念叨:我不想死。这个本该在学校跳拉丁舞、梦想当舞蹈家的小姑娘,已经跟癌症缠斗了整整9年。然而更让这家人绝望的是,家里好不容易攒下的4万块救命钱,被法院划走了,一家7口唯一住着的那套房子,也马上就要被司法拍卖。
朱菡的老家,在云阳县农村,1岁那年,家里人发现她脖子上冒出个圆圆的肉瘤子。
父母带着去医院一查,确诊是腹膜后神经母细胞瘤IV期。
从那以后,这个家就彻底被拖进了治病的无底洞。
先是去儿童医院化疗,孩子上吐下泻,医院下过病危通知书,好歹抢救回来。
后来喝中药调理,一天三碗,后来减到两碗,除了过年或者感冒发烧,基本没断过。
爷爷说,一个月大概喝15副,一年180副,9年下来就是1000多副的中药。
为了给朱菡治病,家里积蓄早就全花光了。
孩子父母也因此时常争吵,最后无法生活在一起离了婚。
从那以后,父亲朱先生带着她,和爷爷奶奶一起过。
朱先生小时候摔断过手,干不了重活,只能到处打零工。
爷爷60多岁,以前给人开车,现在也干不动了。
一大家子就指着低保过日子,朱菡自己也办了低保。
朱菡的姑妈心疼这个家,这几年每年都往父亲账户里存钱,想着给侄女攒手术费。
前前后后存了8万块,到前段时间还剩差不多4万。
原本打算近期就带孩子去做手术,谁知这笔钱突然被当地法院强制划走了。
事情要说到10年前朱菡爷爷买的那套房。
2016年8月,他花了56万多在云阳县城买了套118平的三室两厅,单价4750元。
当时家里想办按揭,可他妻子去代签合同的时候没细看,稀里糊涂变成了按工程进度分期集资付款。
后来朱菡生病,家里实在拿不出钱继续付房款,就被这个项目的许某告了。
2023年10月,法院判朱菡爷爷,要付许某37万多加利息。
今年5月7日,朱菡爷爷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房子已经被评估了,马上就要上网拍卖。
这套房子是全家7口,唯一的落脚处,除了朱菡爷爷、奶奶,还有两个80多岁的老人,加上朱菡父子俩。
老家的房子倒是有一套,可就在公路边滑坡带上,一下大雨了村干部就得通知他们往外跑,根本住不了人。
姑妈说,强制执行前,她跟办案的张某法官说过,那4万块是孩子的救命钱,千万别划走。
可这话一点用没有,她又出过一个调解方案,让许某帮忙办下房产证,家里拿证去银行贷款还许某的钱,以后慢慢分期还银行。
这个方案,张法官那边倒是组织调解过,但许某一直不松口。
法官说双方调解了3年,许某就是不同意,坚持要强制执行。
许某那边就更直接了,说自己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觉得是法官一直在拖着不办。
对于女孩姑妈提的方案,他撂下一句“没有商量余地,坚决按判决执行。
提到朱菡的病情,许某没多说什么,但他显然一直知道,孩子每天都游走在生命的边缘。
去年暑假,朱菡突然说想坐飞机去北京看天安门,家里咬咬牙带她去了。
女孩在天安门前站了好久,就是舍不得走。
今年五一前,孩子哭着说想去照相馆拍照,嘴里一直说:“我不想死,我想活下去。”
姑妈专门带她拍了照,算是圆了孩子一个小小的心愿。
目前,这套房子到底能不能保住,眼下还没个准信。
许某态度坚决,法院这边按程序走,朱菡一家几乎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就算房子拍出去还了债,能不能剩点钱回来给孩子治病,也说不准。
而那4万块救命钱已经被划走,后续的手术费从哪来,更是没人能给出答案。
法律有法律的规定,许某拿着判决要求执行,理由也站得住脚。
但一个跟癌症抗争了9年的孩子,全家就剩这点希望。
一个司法程序下去,连最后的筹码都要被抽走。
执行要讲刚性,可面对一个10岁孩子的生死,是不是也该有点温度和例外?
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没错,但这笔钱关系到一个孩子的命,和一大家子的栖身之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朱菡爷爷,因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支付房款义务,法院有权依法拍卖其房屋来偿还债务。
但同时,法律也规定要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本案中,朱菡一家的房子是全家7口唯一住所,且朱菡患重病急需救治。
在此情况下,如何平衡债权人权益,与被执行人家庭生存权益,便是执行过程中需要考量的问题。
也就是说,法律在执行时,应兼顾法理与情理。
有人认为,这家人太可怜了,许某能放就放一码吧,也就4万的救命钱,不要太苛刻了。
有人说,不是4万而是37万,10年了不还,不能因为你穷,你要给孩子看病,就让另一个人背负37万的债务。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