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河南信阳,女子结婚,精心打扮出来敬酒,发现客人基本都走了,女子很生气,一辈子才结一次婚,花4万多举行婚礼,却连一张好卡看的敬酒照片都没拍到。女子认为这是酒店的问题,上菜太早,仪式还没结束,客人却都吃饱了,吃好了也就走了。酒店表示:我们只提前了2分钟发筷子,你自己化妆46分钟,凭啥怪我们?
(滨州传媒网5月1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刘女士结婚,举办了一场婚礼,或许对于女生来说,这场婚礼,是她人生较为重要的一部分。
期待已久,没想到,却因为敬酒环节出了失误,有些办砸了。
就说在婚礼这一天,本来是11点58分举行仪式,但是仪式还没有开始,酒店在11点52分的时候,开始上凉菜。
到12点35分的时候,台下的宾客已经开吃了。
刘女士说:宾客只顾着吃,也不抬头观看她的婚礼仪式。
更令她气愤的是,到了敬酒环节,刘女士就去化妆、更换敬酒服,等到出来的时候,发现宾客都走的差不多了。
当时刘女士甚至还想着去追赶宾客回来观礼呢,但是他们很多人还是都走了。
回到宴会厅的刘女士,看着寥寥几个人,心也都凉了。
为了这场婚礼,她花费了43566元来打造,本来是想着有一场浪漫、值得留念的仪式,没想到,最后是这样的结局。
刘女士心想,酒店肯定要专业啊,布置也好看,也可以拍出好看的照片。
到头来,似乎是个空。
面对这场很不完美的婚礼,刘女士认为,这就是酒店的问题,她很生气。
找到酒店之后,酒店的店长却表示:你的宴会时间是1点,很多客人吃完都是要去上班的,很多人不是来看仪式的,吃完饭就直接走了啊。
刘女士却表示:这就是我的宾客,走不走,跟酒店没有关系,是我自己的事情。
店长就说:是的啊,就是你的宾客,所以我们没法去拦住他们啊。
随后店长也指出:我们也没有很早发筷子,第一波的仪式是12点38分的时候结束,我们是12点35分的时候发筷子,也就提前了2分钟。
而且发筷子的时候,才开始慢慢的上热菜,没有接到通知,不肯上热菜。
刘女士说:这不对,上凉菜的时候说过了,停止上菜,但是你们还是在不断的上菜。
店长则说:你们下指令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菜了,不能中途撤掉一部分,或者不能直接后面的就不上。
“而且,你自己化妆花了46分钟,宾客有这个时间,真的就已经吃完了。”店长很无奈的说。
店长表示,主持人是刘女士自己找的,他应该提醒新娘换装要快一点,不能耽误时间。只不过,司仪自己也没有做到。
刘女士不管,她的母亲也过来跟酒店讨说法,表示起码要赔偿他们30%的费用,但是酒店不同意,也不愿意接受调解。
在敬酒这个环节,换装的时间,确实耽搁太久,宾客吃好离场,这也是正常的。所以说刘女士想要把责任归咎在上菜方面,并不是很合理。
当然,如果双方履约之前有过约定——上菜时间、发筷子时间,全都要根据合同来。那么,酒店可能就构成了违约。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去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遵守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
刘女士为了举办婚礼,跟酒店签订合同,也做出了细则的规定,花费了43566元来完成这个婚庆服务。
所以说,大致的方向就需要根据合同内容,来履行双方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了上菜的时间、发筷子的时间、上热菜的时间等,那么酒店就需要按照约定来,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说,酒店上菜太早,这个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之后导致宾客都离席了,让则吃的服务存在质量瑕疵,酒店就需要承担部分的违约责任。
而刘女士自己换装、化妆时间就花了40多分钟,期间还存在拍卖酒品的环节,所以说,她自己也需要承担部分的责任。
不少网友说,虽然说婚礼上,新娘是主角,但是宾客就是奔着吃饭去的,没人在乎你的这些婚礼仪式,吃完那就算过去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
信源:滨州传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