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北京,男子患肝癌已经是晚期,他放心不下妻女,在去世前3天,请朋友和主治医生帮忙,在护士站打印了一份遗嘱,把车、包括车位车牌,房、存款留给了妻女。男子离世后,他的父母认为,这份遗嘱不合法,怀疑遗嘱有假,随后把儿媳、孙女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父母应分一半。法院判决,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年过半百的李先生在北京打拼半生,名下有两套房产、一辆车,日子刚过出些起色,几年前却被查出肝癌晚期。
这个病来得凶,家里的积蓄大半扔进了医院,可他的身体还是一天不如一天。到了生命最后几天,李先生已经躺进了ICU病房,呼吸全靠设备维持,连说话都要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出,但他脑子一直清醒,心里有一件事始终放不下,他走了以后,妻子和女儿怎么办?
妻子跟他过了大半辈子苦日子,女儿刚成年还没在社会上站稳脚跟,要是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往后的日子没法过。反观自己年迈的父母,身子骨还算硬朗,名下也有自己的房产和退休金,生活上不愁什么。思来想去,李先生下定决心:一定要在闭眼之前,把所有能留下的都留给妻女。
离世前3天,李先生感觉自己的力气正在飞速耗尽,再不动手就没机会了。他让妻子找来自己最信任的发小和主治医生,要当着两个人的面立一份遗嘱。
在ICU病房里,李先生躺在病床上,靠着枕头,一字一句地口述自己的遗愿,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清,但每一句都说得很坚决。发小坐在床边的笔记本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地录入,生怕记错任何一点。主治医生全程站在一旁,寸步不离地见证整个过程。
问题来了:ICU病房里没有打印机,两人商量后,拿着笔记本电脑走到紧邻病房的护士站,接上护士站的打印机打印。两个见证人全程同行,打印的时候一起站在打印机旁边,亲眼看着遗嘱一页一页从机器里出来,然后一起拿着遗嘱回到病房。
回到病房后,发小把打印好的遗嘱从头到尾给李先生念了一遍。李先生接过遗嘱,自己又逐字逐句看了一遍,确认内容完全符合自己的意愿后,颤抖着伸出手签下了名字。发小和主治医生也分别在遗嘱上签字,注明了年月日。
遗嘱上写得清清楚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两套房屋属于自己的权益部分、名下一辆车和车牌、现金和银行存款,全部留给独生女儿继承;位于外地的一套房屋则由妻子继承。李先生这一辈子的家当,一分不剩全给了妻女。
立完遗嘱的第3天,李先生离开了人世。他走得应该是安心的,该交代的都交代了,该安排好的也安排妥当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刚合上眼没几天,后院的火就烧起来了。
李先生的父母转头就把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两位老人态度强硬,一口咬定这份遗嘱不合法。他们揪住了一个法律上的细节,遗嘱是在ICU病房口述录入、在护士站打印的,整个制作过程不是在同一个空间一气呵成的,不符合打印遗嘱“时空一致性”的要求,所以遗嘱不能算数,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割遗产,自己分一半。
如果这个诉求成立,后果不堪设想:妻子要卖掉房子,把一半房款打给公婆;女儿名下的存款要被割走一半;那辆丈夫反复叮嘱“留给闺女上班开”的车也保不住。一个刚失去父亲的孩子,连父亲的遗愿都守不住,还要眼睁睁看着自己住的地方被人划走一块,这换作谁都接受不了。
案件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官没有纠缠于情感层面的对错,而是直接切入法律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所谓的“时空一致性”,本质上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过程,见证遗嘱的全套制作程序,防止有人从中动手脚。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名下的车位产权由妻女各占一半,车辆归其女儿继承,由女儿给自己的母亲相应补偿。李先生的临终遗愿没有被辜负。
不过,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了一个事实:李先生名下的车位和车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遗产分割的原则,这些财产中有一半本来就是妻子的份额,不属于遗产范围,剩下的另一半才作为遗产按遗嘱继承。也就是说,即便没有这份遗嘱,父母想要分走的遗产也远比他们以为的要少得多。
这个案子同时也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打印遗嘱要合法有效,见证人全程在场是红线,千万不能有脱节。两个以上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他们的利害关系人,全程参与录入、打印、朗读、签字各个环节,见证人之间不能分开,见证人与遗嘱内容之间不能有中断。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每一页上都签字,注明年月日。
这个案子虽然法院判得明明白白,可说到底,这起官司里面没有赢家。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拼了命给妻女留条活路,父亲刚走,年迈的父母就拿着放大镜找遗嘱的破绽,把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这里头掺和的是法与理的矛盾,更是被硬邦邦的现实打磨得七零八落的亲情。
两套房子、一辆车,算得清的是账,算不清的是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