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28岁女子父母去世,只剩她一个独女,还留下价值1400万的房产,岂料,就在女子过户时,叔叔姑姑们突然找上门,要求分1050万,也就是房产的75%,女子气怒交加,认为她的房子凭什么分给外人,双方闹到法院,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北京一名28岁的女孩何小莉,在几年时间里连续失去了多位亲人,爷爷、外公外婆、父亲、母亲,还有最后离开的奶奶,一个接一个走了,等所有事情结束后,陪在她身边的,只剩下一套父母留下的房子。
这套房子在北京,还是学区房,价值1400万,房本登记在父亲名下,何小莉一直觉得,这房子理所当然该归自己,因为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而且这些年房子一直都是父母辛苦攒钱买下来的。
可当她拿着资料去办理继承过户时,工作人员一句话把她整个人都弄懵了,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房子不能直接过户,因为还涉及其他法定继承人,需要相关亲属一起签字确认。
何小莉听完心里一下凉了,她原本以为事情很简单,没想到后面还有这么多麻烦,她只能联系平时很少来往的亲戚,也就是父亲那边的两位叔叔和一位姑姑,结果一听到房产继承几个字,对方态度立刻变了。
几个人直接提出要求,说房子他们也有份,而且一开口就要七成,折算下来差不多1050万,何小莉当场气坏了。
她觉得父母这些年辛辛苦苦买房养家,这些亲戚平时很少联系,更别说照顾老人和帮忙,现在却突然跑出来分钱,实在接受不了。
双方谈不拢,最后只能打官司,很多人刚听这事,会觉得这些亲戚纯粹是在胡搅蛮缠,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完全没法律依据。
问题出在父亲去世的时候,奶奶当时还在世,按照法律规定,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遗产不能自动全部归女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当时奶奶也有继承权。
后来虽然奶奶也去世了,但她当初继承到的那部分财产,又会成为她自己的遗产,再由她的孩子们继续继承。
事情复杂就复杂在这里,法庭后来一点点算清楚了这笔账,这套1400万的房子,并不是父亲一个人的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真正属于父亲的,其实只有一半,大概700万。
这700万才是父亲去世后真正需要继承的部分,而当时有三个第一顺序继承人:何小莉、她母亲,还有奶奶,三个人平均分,每人大约分到233万。
之后何小莉的母亲也去世了,因为她只有何小莉一个孩子,所以母亲那部分自然全部由女儿继承,
关键是奶奶那233万,奶奶去世后,这部分财产又进入第二次继承。
按照法律,她的几个子女都有份,最后法院认定,由两位叔叔、一位姑姑,还有何小莉四个人共同分配。
这样算下来,那几个亲戚真正能拿到的钱,其实只有175万左右,最后法院判决,房子归何小莉所有,但她需要支付叔叔姑姑共175万补偿款,对方则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这场官司虽然赢了,但何小莉心里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父母留下的房子保住了,可亲戚关系也彻底闹翻了,以前逢年过节还能见面的人,现在为了房子闹到法院,连最后一点亲情都没剩下。
其实很多法律人士后来都提到,如果她父亲生前提前立好遗嘱,把房子明确写给女儿,很多麻烦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因为一旦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继承就会按照遗嘱执行,后面那些复杂的转继承问题也不会出现。
现实里很多人总觉得立遗嘱不吉利,不愿意提前谈这些事,可真等到人不在了,财产一旦牵扯到多个继承人,矛盾往往一下就爆发出来。
何小莉最后还是拿出了175万,把房子留了下来。办完手续那天,她一个人站在房子里很久,屋里还是父母以前生活过的样子,可很多东西已经回不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