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16岁女孩在街上和父亲讨论刚看的电影,因为意见不合声音大了点,谁料,一陌生男子听见后,觉得女孩敢跟父亲顶嘴,就是不孝,他喊了句“你不教育娃,我帮你教育!”,接着就拽住女孩头发,将其从电动车上一把拽下,又当着女孩父亲的面,用脚踢她的头,看着孩子被打的满脸血,父亲上前劝阻,可男子根本不听,又对着女孩来了个过肩摔,父亲见状连忙报了警。
事情发生在上周的傍晚,刘先生骑着电动车载着16岁的女儿去影院看了场电影。
回来的路上,父女俩聊起刚看完的电影,结果因为看法不同,争了两句,说话声音不自觉大了点。
刘先生万万没想到,就因为这点儿事,女儿会遭到陌生人殴打。
他当时根本没留意旁边站着个陌生男子,更没想到对方会突然朝他们冲过来,嘴里还对女儿喊着“我替你爹妈好好教育教育你”。
在这名男子看来,女孩敢跟父亲顶嘴,就是不孝,该收拾!
于是,话音刚落,陌生男子就一把伸手拽住刘先生女儿的头发,硬生生把人从电动车后座拽下来摔在地上。
刘先生当时整个人愣在原地,等她反应过来上前拉架的时候,那男的还在对着孩子拳打脚踢,脚往头上踹不算,还抓着女儿的肩膀直接来了个过肩摔。
周围过路的人都看不下去,围过来帮忙拦着,那男的还骂骂咧咧不肯停手。
等好不容易把人拉开,女儿坐在地上满脸是血,捂着脸哭都哭不出声。
刘先生气愤不已,当场就报了警,跟着120把孩子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医生给做了初步检查,法医鉴定下来是轻微伤,但牙齿和颈椎的伤得等三周后复查才能确定最终伤情。
然而,这件事给孩子带来的阴影是无法消散的。
女儿自从挨打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在家不敢出门,一说要去医院复查就非常抗拒,说什么也不肯再出门。
更让刘先生气不过的是,警方立案之后找过他调解,问能不能私下赔钱了事。
他直接就给拒绝了,这事哪是赔钱就能解决的?光天化日在大街上,对着一个素不相识的未成年孩子下这么重的手,性质太恶劣了,怎么能按普通的打架治安案子处理?
刘先生现在已经正式给警方交了申请,要求认定对方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他不是要讹钱,就是要给女儿讨个公道,不能让孩子平白无故挨这顿打,更不能让这种随便在街头施暴的人逃了该有的惩罚。
现在他就等着三周后的二次伤情鉴定结果出来,看警方最终怎么定性这案子,他无论如何都要给女儿一个说法。
《刑法》第293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就是没得什么正经矛盾,像本案里仅仅因为路人说话声音大就动手,完全是没事找事。
“情节恶劣”则包含殴打未成年人、下手重造成伤害、引发公众恐慌这些情况。
刘先生要求按寻衅滋事定性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施暴者既伤害了无辜孩子,也破坏了公共场合的安全秩序,远不是普通民事纠纷能覆盖的。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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