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色胆包天!广西河池,一位22岁的女孩阿柒,在高速服务区的公共厕所如厕时,一个冰冷的、倒置的手机镜头,正从隔板下方对着她,无声地记录下她最私密的瞬间!
4月29日那个晚上,对阿柒来说就是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她刚在河池东兰县服务区蹲下,低头就撞见了那只藏在暗处的“眼睛”。那种被冒犯的恐惧,像冰水一样从头顶浇到脚底,换谁都受不了。
她本能地大声尖叫。等在外面的丈夫冲了进去,可那男人早就跑得没影了。
后来查监控才知道,这家伙是尾随他们进的服务区。被发现后立刻登上一辆大货车,对周边地形了如指掌。
这哪里是临时起意?分明是个老手。
阿柒当场就报了警。第二天警方抓到了人,处理结果也出来了——行政拘留5日。
5天。
你没看错。一个年轻女孩在私密空间被人肆无忌惮地窥探,尊严被踩在脚底下碾压,造成的心理创伤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愈合——换来的,不过是5天的行政拘留。
消息一出,网上直接炸了。
有媒体采访了北京中定律师事务所的杨安明主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偷拍屡禁不止的核心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到离谱。治安处罚偏轻、刑事入罪门槛高、取证难度大,这三座大山压在受害者身上,却成了偷拍者的“护身符”。
法治日报今年3月也专门探讨过这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的谢澍教授分析得很透彻——目前大多数偷拍行为,就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拘留几天、罚个几百块钱。
这点惩罚,跟偷拍背后的黑产利益比起来,算个什么?
跟受害者承受的精神创伤比起来,又算个什么?
你看看阿柒。出事到现在,噩梦不断,长期失眠,闭上眼睛就是隔板下面那部手机的画面。
那种被人窥视的寒意,那种对公共厕所的恐惧,外人根本体会不了。
更讽刺的是,偷拍者被抓后还想赔钱私了。赔钱?你拿多少钱能买回一个女孩的安全感?
阿柒的态度很硬气:不要赔偿,不接受道歉,就要依法严惩。她已经请了律师提起诉讼,这条路再难,她都要走到底。
这份骨气,让人佩服。
但她本不该承受这些。
我们的法律,难道不该让人渣付出更沉重的代价吗?凭什么受害者在痛苦里挣扎,施害者关几天就能拍拍屁股走人?
法治日报的那篇文章说得很明白,当前的刑事追责门槛过高,“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实践中往往要达到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程度才能入刑。
难道非要把人逼疯,法律才肯动真格?
阿柒说她现在已经不怕视频被传播了。“他要有胆子就传播,我希望能早点抓到他传播的把柄,这样就能把他彻底绳之以法。”
听完这话,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一个受害者,居然要靠“希望对方继续作恶”来讨回公道。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法律还有太多需要补齐的短板。
偷拍的危害,绝不能只让受害者一个人扛。酒店、公厕、试衣间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责任。法律也应当进一步完善,降低入罪门槛,让每一次偷拍都付出应有的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