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父亲带女儿去看电影,看完后回家的路上父女俩探讨,因意见不统一,俩人说话的声有点大,旁边一个陌生男子突然抓住女孩的头发将其从电动车上拖下,边打边喊我帮你教育孩子,孩子被打的满脸是伤,任凭路人和父亲怎么劝阻,陌生男子都不听,还给女孩一个过肩摔,后来女孩被送到医院,经鉴定为轻伤,但女孩身体和心理造成的影响很大,万万没想到,女孩父亲报警后,警方的判决结果让他难以接受!
刘先生16岁的女儿天天念叨要去看电影,正好趁着放假,父女俩一起去看。
看完后,刘先生推着电动车,女儿坐在后座,俩人一起探讨刚看的电影,因为意见不统一,俩人的说话声有点大。
恰巧路人石某路过,看到这一幕,认为女孩当众顶撞父亲,行为十分不妥。
他没有选择上前劝解,而是直接走到父女二人跟前,当场对年仅16岁的女孩动了手。
他先是一把揪住女孩的头发,将坐在电动车上的女孩拖拽到地面,紧接着又用脚踢踹女孩的头和脸。
边打边喊:你不会教育孩子,我来帮你教育。
突如其来的行为让女孩和父亲猝不及防,女孩当场受伤倒地,头部出现外伤,身体也受到撞击。
一旁父亲刘先生顺立刻上前阻拦石某,周围围观的群众也纷纷出手制止。
石某当时情绪已经失控,听不见任何人说话,最后扛起女孩给她来了一个过肩摔。
女孩疼的在地上疼的都哭不出声音,父亲刘先生的心也跟着疼,他不明白女儿为什么平白无故会挨一顿打。
事情发生后,刘某顺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同时带着受伤的女儿前往医院做全面检查治疗。
经过鉴定,女儿的伤情被判定为轻微伤,牙齿和颈椎部位也出现不同程度损伤。
按照规定,该两处伤情还需要等待三周时间进行复查,之后才能出具最终的伤情鉴定结果。
但这次的遭遇也给女孩造成了不小的心理伤害,事后她一直心存害怕,甚至不愿配合后续的复查。
另一边事情发生后,警方对此案予以行政立案,之后组织双方调解,对此但刘先生坚决拒绝。
他认为石某在路上随意打未成年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不能简单处理。
于是正式提交寻衅滋事的认定申请,要求依法严惩石某,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截至目前,警方已依法立案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公共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 殴 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石某跟女孩父女俩无任何关系,只因听见父女争执,就无缘无故上前打人,属于典型的随意打他人。
而且是在大街上,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一个16岁未成年人,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不是简单的劝架和教育。
说不好听的,教育孩子是人家父母的事,怎么说也轮不到一个路人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