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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博文中(网页链接),我们讲了18-19世纪的法国如何利用“贴票”规避利息,

在这篇博文中(网页链接),我们讲了18-19世纪的法国如何利用“贴票”规避利息,把债务滚打,但是欠债总归是要还的,那么还不上咋办呢?《包法利夫人》中贡献了教科书级别的操作:资产收割

在包法利夫人的债务滚到一个非常大的数目的时候,放贷人勒乐突然翻脸,威胁要去法院申请扣押爱玛的家具和房产。别说在当时,就算现在,被贴封条也不是啥好事,爱玛一个家庭妇女更是吓坏了。勒乐趁势提出,让她卖掉自己丈夫在乡下的一个小房子,而且自己能帮助她跑腿。

爱玛一想也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啥也不懂,也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关键是出门卖房子还丢人,就同意了。于是勒乐诱导爱玛签了一份全权委托书。有了这张纸,勒乐就成了爱玛的合法代理人,可以全权定价、签约、收钱。

整个过程就没爱玛啥事了。

下一步就是关键的一步:做低心理预期

比方说,这个房产真实价值可能值1万法郎,但勒乐找来的“买家”其实就是他的同伙。同伙只肯出6000法郎。勒乐对爱玛说:“市道不好,买家知道你急用钱在压价。如果不卖,法院拍卖更贱。”爱玛不懂行情,也没地方打听,关键是心急,只能认宰。

"买家"把6000法郎交给公证人,然后勒乐利用代理人的身份,直接把这笔钱在账面上“抵扣”了爱玛欠他的债务,还扣了一堆“中介费、手续费”。结果,6000法郎的现金在勒乐的左口袋(放贷业务)和右口袋(房产买卖)转了一圈,爱玛的旧债被核销了一部分,这钱一分都没见到...

但最后的结果是,她家的房子没了,甚至因为手续费,她还要继续签新的欠条...

她以为卖房能救命,其实只是把自己的核心资产,白白奉送给高利贷者,连渣都不剩。这些放贷人根本不需要拿刀抢他们只需要:期票+委托书+公证人的账本,就能合法地吃干抹净。

这就是法国小说里那么多主角一直在还债,一直在卖资产,但是永远也还不完的原因....

毕竟真的还完了,放贷人吃什么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