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年轻女子跟朋友外出喝酒,喝了个酩酊大醉,竟然还坐进自己的大奔,准备自己开车回家。开到路口的时候,女子稀里糊涂的,直接就闯红灯,正好就遇到了执勤的办案人员,拦下来一看,这个美女浑身酒气、满脸通红、意识也不清楚,拍照的时候还摆pose,并且要求开美颜。经查,女子涉嫌醉驾,签名的时候询问:能签假名不?我有昵称呢!
等她清醒了,估计才算明白:这事儿,可搞大咯!
(潮新闻5月20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一位年轻的小姐姐杨某,简直就是把人生当作儿戏。
这一天,杨某开着自己的私家车,赴朋友之约,准备去吃晚饭、喝酒。
酒过三巡,杨某也是醉蒙蒙的,意识也不大清醒,但是还是坚持自己拧开了车钥匙,自己发动车子准备回家。
朋友也相劝了,但是完全拉不住,杨某直接就一脚油门,准备开车回家。
就在经过路口的时候,杨某竟然稀里糊涂的准备闯红灯,这个行为可以说非常的危险,这一幕,正好就被一旁执勤的办案人员给看到了。
办案人员立刻就把杨某也拦了下来,打开车门的那一瞬间,工作人员就感觉不对劲:满车的酒味,这名女子也是,浑身的酒气。
这件事可大事不妙啊,办案人员让杨某赶紧下车接受调查。
下车之后,杨某的脚步非常轻浮,踩了前脚、不知后脚如何落地,而且整个人还摇头晃脑的,根本分不清前后。
看到办案人员之后,女子言语还很轻浮,说话也是没个正经,可以确定的是:此女子已经处于酒后状态。
随后,办案人员将杨某移交给交管部门,给其进行呼气检测。经查,结果显示其呼气酒精含量为263mg/100ml,大幅超过醉驾标准。
看到这个数据,在场工作人员也是惊讶不已,而此刻的杨某丝毫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仍然站在原地晃晃悠悠的。
接着,就是带着杨某去走流程,验血的时候杨某还特意交代:抽完之后,这个还要还给我的哈!
之后安排拍照的时候,杨某甚至要求相关人员:你记得要给我开美颜,不是美颜相机我不拍的。
跟执勤的工作人员合照的时候,杨某还不断的大摆pose,说这样拍照会比较好看。
这一切,就跟闹着玩一样,也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
最好玩的是,流程都进行好了,到了最后一步的时候,要求杨某签字,没想到杨某又开始整幺蛾子了:我是签大名还是签假名啊,我还有昵称呢!
看看这个姑娘,醉成这样,完全不知东南西北,竟然还想着开车,简直就是开玩笑吧,对别人也是极其的不负责啊。
等到她清醒了,估计后悔都来不及了。
目前,杨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相关部门依法立案侦查。
《刑法》第 133 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处以拘役、并且处以罚金。
醉酒,并且超速,还准备闯红灯,其行为定性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情节比较严重,应该被判从重处罚。
有网友表示,危险驾驶罪,是既遂、还是未遂呢?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不需要发生事故,只要在道路上醉驾,即推定对公共安全存在危险,即构成犯罪。
案件中,杨某的检查数据是:263mg/100ml。
根据醉酒数据显示,标准如下:
第一档: 80–150mg/100ml:拘役 1–2 个月;
第二档: 150–180mg/100ml:拘役 2–4 个月;
第三档:>180mg/100ml,超出了醉驾标准。
所以说,根据检测的数据可见,杨某的数据远远超标,而且当时她还准备闯红灯,也存在超速超速的行为,一般会处以4-6个月的拘役,罚金5000-10000元,一般不予以缓刑。
另外,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法》规定,本案中的杨某还涉嫌治安违法,要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可以重新取得、合并行政处罚、罚款等。
即便杨某本案中,尚未造成严重伤害,万一构成事故,后悔都莫急。但是她的主观行为较重,深度醉酒、严重违反交通信号灯,具备诸多从重情节,会被法律严厉惩处。
长得好看,可能还有不错的未来,但是杨某却一念之差,酿成如此大错。面对将来、面对以后,也真的应该去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了。
对于这份案例,大家都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