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的上海滩,有个出了名的怪人。他叫蒲华,一辈子穷困潦倒,衣服上总是油渍斑斑,啃半只狗腿吃不完就往怀里一揣,人送外号“蒲邋遢”。可就是这个邋遢鬼,死后却被齐白石、黄宾虹奉为偶像,鲁迅也收藏他的作品。一个靠卖画为生的流浪汉,凭什么让这些大人物低头?
蒲华的出身,就注定他不是主流圈子里的人。他的祖籍被编入“堕民”——这在清代接近贱民阶层,父亲只是在城隍庙摆摊卖饺子的。他好不容易考了个秀才,却因为身份和那手狂放的草书,被馆阁体视为“离经叛道”,直接堵死了科举的路。没办法,他只能常年寓居上海,靠一支笔糊口。
但蒲华对此毫不在乎。人家问他书法跟谁学的,他张口就说:吕洞宾、白玉蟾。一个是八仙,一个是南宋道士。这摆明了是跟正统书谱叫板——你们认钟王颜柳,我偏认神仙。这种自我边缘化的姿态,恰恰让他跳出了当时笼罩书坛的碑学霸权。
他手里那支笔也怪。别人写碑学用硬毫,他偏用长锋羊毫——软笔头,蓄墨多,在生宣上一刷,墨汁自然渗化开来。他还不讲究纸墨,有时直接在糊窗纸上写,有人心疼好纸干脆藏起来不给他用。可就是这些破材料,让他写出了“力透纸背”的效果。有研究说,他的线条如“绵裹铁”——外面看着柔软,里面全是劲道。
最绝的是他用墨。他善用宿墨,就是隔夜的浓稠墨水,配合长锋羊毫的大含水量,在纸上一泻而下,浓淡枯湿全有了。这种墨法在晚清书家里极为罕见,一般书家讲究墨色均匀,他倒好,把水墨画的渲染技法直接搬进了书法。
1881年,蒲华做了一件当时很少有人做的事:东渡日本卖画。他在那边名噪一时,因为日本书道界正痴迷于这种狂逸的南画风格。回国后,他还和朝鲜流亡画家闵泳翊成了挚友。说白了,蒲华虽然不是主流,但他的朋友圈其实是跨国的。
在上海,他住城北登瀛里,那个地方很热闹,隔壁就是妓馆。有趣的是,那些女子反倒跟着他学书画。有一次朋友硬拉他出去应酬,他走到门口还回头叮嘱:“某某在临帖,某某在摹画,不准旷课啊。”活像个严厉的私塾先生。
他还和高邕之等人发起组织了“豫园书画善会”,既是艺术社团,也做赈灾济贫。可见这个“邋遢鬼”的社会能量,远比表面复杂。
蒲华的草书,满纸烟云,纵横开合。沙孟海说他“融碑学金石气于帖学,开碑帖合一之风”。但神奇的是,他成了很多人“学不会”的榜样。吴昌硕晚年叮嘱家人“蒲作英的墨迹千万要看好”,可后人评价“吴昌硕学他而不能柔”;黄宾虹推他为海派第一人,却被说“学他而不能静”;齐白石也服他,却被说“学他脱不去俗”。
为什么学不会?因为蒲华的字不是练出来的,是活出来的。他一生嗜酒,酒酣耳热之际挥毫泼墨,写的全是真性情。更关键的是,他“不矜惜笔墨,有索辄应”——你问他要,他就给,从不刻意留着卖高价。这种底层卖艺人的豁达,让他的字里没有一丝谄媚。
2024年,邦瀚斯拍卖行在悉尼拍出他的一件草书,一万多澳币。同一时间,国内他的一幅山水立轴估价才1800元还流拍了。价格悬殊如此之大,因为他的作品品质参差——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每一笔都认真”的人。
如今嘉兴准备在他墓的原址建遗址公园,台州博物馆也办了他的特展。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个活着时被人嫌邋遢的穷画家,终于等来了懂他的人。而他的故事其实就一句话:一个从不迎合世界的人,最后让世界来迎合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