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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凭什么不能浪费?”这句话,这两天在网上吵得那叫一个热闹。5月25日

“免费的东西,凭什么不能浪费?”这句话,这两天在网上吵得那叫一个热闹。5月25日当天上午10点多,苏州一家叫“福兴记”的面馆里,来了个点了一碗8元鸡蛋面的男顾客。

据面馆老板后来接受采访时回忆,这位男子点完面可没闲着。面条刚端上桌,他二话不说,直接在里面加了两勺辣椒酱和一勺醋,还嫌味道不够,继续加了不少调料。结果面条吃了一口,立马就皱起眉头,喊了一句“咸得要死”。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谁能想到?根据店里服务员后来收拾碗筷时的发现,加上老板调监控一查,才还原了让人血压飙升的画面。

这位大哥面条是吃干净了,可他没有就此放下筷子。只见他悠哉悠哉地拿起桌上放辣椒酱的罐子,毫不含糊地连续往剩饭剩汤里狠加了6勺辣椒酱。随后极其淡定地扯了两张纸,擦擦嘴直接就走人了,全程没有吃过一口那加满辣酱的面汤。这哪是吃面,分明就是拿老板的辣椒酱当靶子玩儿呢。

事后说起这事,老板接受采访时叹了一口气:“我的面馆卖的是良心价,用料也很用心。辣椒酱是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顾客的,看到他这么浪费确实很气愤。”她之所以没打马赛克直接就把监控视频发到网上,原本的本意特别简单,就是想让大家别糟蹋粮食,给爱浪费的人提个醒。

老板还专门解释了一件事。她说这位大哥之所以吃了第一口就觉得咸,真不是面条的问题,而是他的调料放得太猛。咱们店里辣椒酱和醋里本身就有盐分,你一上来就往里又加辣又加醋的,咸了那可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吗?

这位老板开的店做的本来就是小本生意,一碗面统共才卖8块钱,挣的就是个辛苦的人工费。你瞧他那一副“我出了钱,你管我怎么吃”的架势,确实让人看了堵得慌。

说实话,我琢磨这事,心里头感触还挺深的。我觉得这场风波压根就不是“合不合口味”的事,它更是在不经意间,把咱们这些年藏在心底深处那个不方便说出口的问题给翻了出来。我们一直挂在嘴边的“节约”,真的就过期了吗?

老一辈人都是从苦水里泡出来的。眼巴巴看着碗里的粮食,谁要是浪费了一点,那简直是造孽,戳脊梁骨的事。所以看到视频里大哥把这几勺辣椒酱当水一样倒掉的时候,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心一紧,不自觉地想起小时候为了一口吃的着急。

这种物尽其用的“吝啬”,在今天的不少年轻人看来,可能有点不可思议,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对来之不易好日子的一种敬畏,咱永远不能丢。

再者,都说免费的辣椒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老板开店,房租、人工、水电,哪一样不是成本?你点了8块钱的面,恨不得把人家一罐辣酱都搭上,这就属于典型的“占便宜没够”。

说句不好听的,出门吃饭,谁没碰过菜品不合口味的情况?哪怕是饭馆的问题,咱最多私下嘀咕两句,下次换个地儿,但犯不着跟一罐免费的辣酱过不去。这种纯属泄愤的举动,不仅显得格局太小,更是对经营者和粮食极大的不尊重。

那老板不打码直接把人挂上网,这么做占理不?按道理讲,他没犯法,就是有点冲动过头了。咱们也得实话实说,法律的杠杠和人的情理之间,还是有一条明显的红线的。

老板作为经营者,看到有人糟蹋自己辛辛苦苦做的食材,心里窝火,想发个视频喊两嗓子让大家评评理,这种护家底子的心情,咱们大伙儿都能理解。现在什么都是手机一拍了事,可你看评论区炸了锅,两边吵翻了天。支持的说是替天行道;反对的立马拿法律说事。

甚至有律师站出来说,店家要是未经允许擅自发人家的清晰正面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那是涉嫌侵犯人家肖像权的。而且你要是在视频底下再配点“没素质”“糟蹋粮食”这种让人下不来台的词,搞不好还得摊上名誉权的麻烦。

当然法不外乎人情。这就像邻里邻居吵架,总有人得做那个和事佬。把鸡毛蒜皮的小事放大成全网审判的舆论战,老实讲,多多少少有点用力过猛了。与其闹得全网皆知,还不如当时直接叫住当事人,跟他掰扯两句“辣酱虽好、且用且珍惜”的道理来得管用。

那么话说回来,面对这种故意糟蹋东西的顾客,难道开店的老板就只能吃哑巴亏?也不是。真有那种较真的主儿,你大可以拿着监控去辖区派出所报案,让民警同志帮忙查查监控,找到这个人,给他做个调解,让他当面道个歉,赔几块钱的辣酱钱算了。

对于这种抠抠搜搜又爱意气用事的行为,让警察出面教育教育也就顶了天了。真为了几块钱去跟人打官司,换个角度想,也确实犯不着为了这点事情,把精力都搭进去。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食客吃面疑浪费6勺辣椒酱被店主网上曝光 律师:商家可索赔但视频应打码》2026年5月26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