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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九寨沟,一游客去景区玩,走着走着头发乱了,她看路边正好有面镜子,就停下来照了

四川九寨沟,一游客去景区玩,走着走着头发乱了,她看路边正好有面镜子,就停下来照了照、整了整发型,谁料,旁边突然冒出来个商家,管她要2块钱"照镜费",可女子看了看,周围没有任何写着"照镜子收费"的牌子,她觉得这钱要得莫名其妙,理都没理,扭头就走了。

事后这游客很生气,就曝光在了网上。记者得知后就去跟进了,先后找了景区管理方和当地好几个职能部门去核实。

景区那边给的回复挺有意思的,说目前没有查到有商家在搞这个收费,至于调查结果呢,只会反馈给当事人本人,不对外公开。

记者又想办法去找那个收钱的商家,打了好几通电话,但是一直没人接。

先说那面镜子。九寨沟那种地方,游客走一整天路,出汗出油是常事,路边摆面镜子给人照一照,本身是挺贴心的事。

但问题就出在"没挂任何收费标识"这几个字上。

按照规定,只要是明码标价的经营行为,价格必须提前公示,这是最基本的规矩。

你要收2块钱,哪怕贴张纸条写上"照镜2元"也行啊,啥都不贴,等人家用完了再张嘴要钱,这跟拦路收过路费有啥本质区别?

再说景区的回应。"没核实到"这四个字其实很微妙。

要么是真没有这回事,要么是有但还没查出来,也有可能是查出来了但不方便说。反正最后来一句"只向当事人反馈",等于把所有人都挡在了门外。

作为一个5A级景区,每年接待几百万游客,出了这种事处理得这么含糊,说实话挺让人失望的。

最耐人寻味的是那个商家,记者都找上门了,人家就是不接电话。

要么是心虚,要么是觉得2块钱的事不值得搭理,但不管哪种,都说明这个收费压根就不是什么正规经营,更像是一种碰运气式的小动作:碰上老实人就收了,碰上较真的就算了。

其实类似的事在各大景区真不少见。

路边摆个拍照道具收10块、公共厕所门口有人"自愿"收看管费、免费座椅旁边突然冒出来个人说"坐了要给钱"。

这些小动作单次金额都不大,但积少成多,坏的是整个旅游环境的名声。

我的看法很简单。2块钱是小事,但规矩是大事。

商家想赚钱光明正大标价,没人说你,景区想管理就得把监督做到位!

其实这种“先消费后收费”的操作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需要以显著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服务价格等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得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简单说就是商家要收费就得明码标价贴在明处,等消费者用完了再出来要钱,相当于单方面强制消费者接受隐形规则,本质上就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这种临时冒出来的收费要求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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