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月25日,周策纵在写给周汝昌的《曹雪芹小传》的“序”中写道:
这一点我不妨举一件小事来作证。他在初版《红楼梦新证》里解释“雪芹”二字说:“怕是从苏辙《新春》诗‘园父初挑雪底芹’取来的。”后来在1964年出版的《曹雪芹》一书里,他又加了“或范成大的‘玉雪芹芽拔薤长’的诗句。”我当时读到这里,就觉得这样注释固然显得有理,但雪芹真正用意所本,应该还是苏轼的《东坡八首》。我把这意见向一些学生说过,本来想写一篇小品来补充,因别的事情耽搁了。后来读到1976年汝昌的《新证》增订本时,见他果然在这范成大的《田园》绝句下面又加了一个括符说:“参看苏轼《东坡八首》之三:‘泥芹有宿根,一寸磋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这小事很可看出他不断勤奋追索的精神。
当然这里我仍然不妨补充一下我个人的一点见解。我为什么说这诗才是“雪芹”之所本呢?要了解这点,必先说明苏东坡用这“雪”和“芹”的历史背景和象征意义。按苏轼在元丰二年(1079)被新政派小人告发,以所作诗文“讥切时事”,教人灭“尊君之义”,和“当官侮慢”等罪名,被逮捕下御史台审问入狱,几乎丧了性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乌台诗案”。此案牵连很广,据东坡自己事后说,吏卒到他家搜抄,声势汹汹,他家“老幼几怖死”,家人赶急把他的书稿全部烧毁。亲戚故人多惊散不顾。情况颇有点像《红楼梦》里所描写的抄家的恐怖局面。我们固然不知道这一回是不是雪芹的原稿;但我想,雪芹在原稿写到抄家时,其情况恐怕也会和东坡所描写的抄家的恐怖局面有共同之点。而汝昌在本书中写到明清时代抄家的情况时,也正好有类似的举例,《新证》增订本引《永宪录》也有“幼儿怖死”的例子。
由于周汝昌先生《曹雪芹小传》以不同名目多次出版,影响巨大,周汝昌、周策纵先生对“雪芹”的解释影响也相当之大。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没有相关证据,这种解释更多的是对“可能典故”的“可能解释”,准确与否,无可证明。
但是,《种芹人曹霑画册》的出现和顾斌对“种芹”的考证,证明曹雪芹诸多号中的“芹”字应当做“隐归”(对隐归高士情操的向往)讲,而不能做二周那般的理解。
至于苏轼《东坡八首》中“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应如何理解,是否反映了苏轼经受乌台诗案恐吓后惶惶不可终日的心态,是否又反映了曹雪芹抄家之后的心态和他对清政府的态度,笔者以为,当结合诗句的前后文字考察。苏轼原诗云:
昨夜南山云,雨到一犁外。泫然寻故渎,知我理荒荟。
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蜀人贵芹芽脍,杂鸠肉作之)。
就该诗而云,诗中的“泥芹”、“雪芽”二字有何特殊含义,似乎难以觉察。结合其后诸诗,也许可以看到一些端倪,云:
种稻清明前,乐事我能数。毛空暗春泽,针水闻好语(蜀人以细雨为雨毛。稻初生时,农夫相语稻针出矣)。
分秧及初夏,渐喜风叶举。月明看露上,一一珠垂缕。
秋来霜穗重,颠倒相撑拄。但闻畦陇间,蚱蜢如风雨(蜀中稻熟时,蚱蜢群飞田间,如小蝗状,而不害稻)。
新舂便入甑,玉粒照筐筥。我久食官仓,红腐等泥土。
行当知此味,口腹吾已许。良农惜地力,幸此十年荒。
桑柘未及成,一麦庶可望。投种未逾月,覆块已苍苍。
农夫告我言,勿使苗叶昌。君欲富饼饵,要须纵牛羊。
再拜谢苦言,得饱不敢忘。种枣期可剥,种松期可斫。
诗写得自自然然,根本看不出任何所谓乌台诗案的影响。
实际上,苏轼其人,不仅是伟大的词人、散文家,更是有相当学术修养的哲学家,而哲学直接指导着他在不同时段面对社会的态度。正如刘燕飞指出的:
苏轼的人生哲学,最为关注个体人生的悲剧性和永恒的忧患意识,并由自我上升到普遍人生的高度。无论从理想和现实的差距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对人束缚的永恒性,或者从有限在与无限的对比中表现出的缺憾性的角度,都得出了人生是悲剧的结论。对于如何解脱悲剧人生,从而获得幸福与快乐的问题,苏轼提出的办法是:超然自适。具体说来包括:超越出世入世的差别、超越任何物质的束缚、超越任何精神的束缚、超越任何条件的束缚,超越的结果就是自性的完满,无所待于外,获得自适,进而得到永恒的快乐与尊严。在现实生活中,苏轼也非常注意通过保持自身情绪和情感上的愉悦而获得人生解脱。[12]
正是因为“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才使得苏轼在面对各种社会、自然压力的时候,能以“极其轻松”的态度去适应,否则,他早就死在边疆蛮荒之地了。《东坡八首》正是反映这种态度极佳的例子。
综上,曹雪芹的诸多与“芹”有关的号,既反映了他对人生、社会的“自动切割”(归隐),更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人生的“超然自适”。
这种“超然自适”支配了曹雪芹的生活与创作,《红楼梦》中之所以不时对三教做出积极的评价,正是他人生哲学的表现;其对三教的表面性“斥责”,更多的是针对“世俗”对三教的(有意无意的)“歪曲”而言的。在《红楼梦》第十九回中,曹雪芹借助袭人之劝贾宝玉,就表达了这种观点:“只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
可见,《种芹人曹霑画册》的存在和顾斌对“种芹”二字的考察,对研究曹雪芹的生活状态、学养、生活态度等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我们应当相信收藏者陶廷杰对“文人画”的鉴赏水平——此图为陶廷杰后人“持《种芹人曹辖画册》一本请省博物馆陈恒安先生鉴定,后由馆方向陶氏后人酌价收购。”[15]按,陶廷杰(1785—1856),字子俊、涵之,号莲生,清贵州都匀府(今都匀市)人。嘉庆十八年(1813)拔贡,次年进士,入翰林院授庶吉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山西主考官、广东学使等职,累官至陕西巡抚等职,其人秉性刚直,为官清廉,振兴教育,喜诗文、善书法。他之所以收藏《种芹人曹霑画册》,其出发点当是画册反映的文人画的意境和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