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出台矿产新政:14种关键矿产纳入管控,国家强制参股。
5月28日,津巴布韦政府正式发布《矿产分类与宣言》,对外公布了全新的矿产管控政策。新政将锂、镍、钴、石墨等14类矿产划定为国家关键矿产,实行严格的股权管控和出口管控,同时明确规定,国家将通过专属特殊机构,强制持有这类矿产开采项目的最低股份。
这套新规的核心思路,参考了印尼成熟的镍产业管理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不再允许企业随意出口原矿,倒逼外资企业在当地建设冶炼加工厂,把矿产深加工环节留在本土。同时,政府通过持股的方式深度参与矿产开发,牢牢掌握本国关键矿产的供应链主动权,提升矿产资源带来的本土收益。
目前这份文件还属于框架性政策,只是确定了整体管控方向,大家最关心的具体持股比例、详细执行标准等细则,后续会陆续公布。虽然细则尚未落地,但新政已经引起了在津巴布韦经营的中资锂企的高度重视。
结合当地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津巴布韦的矿产参股政策已经落地实施。有当地企业透露,目前部分存量矿产项目中,政府实际持股比例已经达到15%。为了最大程度降低行业波动、保障现有项目稳定运行,新政设置了新旧区分的差异化规则:已经获批的老矿项目暂时不受新政策约束,新规主要针对后续新申请的矿权项目。
津巴布韦出台这项新政,核心目的是改变以往单纯出口原矿、利润微薄的局面。通过限制原矿出口、强制本土建厂、国家参股分红的方式,延长矿产产业链,带动本地就业和产业发展,同时增强本国在全球新能源矿产供应链中的话语权。
对于出海布局的中资矿企而言,这意味着当地矿产投资规则迎来重大调整。未来企业在津巴布韦申报新的矿产项目,需要提前适配国家持股、本土深加工、出口限制等新要求,做好股权规划和产能布局,这也将成为未来当地矿产投资的常态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