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10年,已婚已育女子,独自前往浙江打工,然后慢慢地和家中失联,女子丈夫多方寻找未果,到最近才发现,女子早已和他人同居生活在一起,而且生育三个孩子,气得报警,接到报警的派出所立刻组织警力开始调查,发现女子外出打工就遇上如今的男人,两人见过男人的父母便开始同居,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涉嫌重婚,期间,如今的男人多次和女子提出结婚登记,都被女子以各种借口推脱,然后又以回老家探亲为由离开,其实一直藏在别处,在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抓获归案,她对重婚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今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已婚女人,有老公有幼子,却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到浙江打工。
刚开始估计还跟家里联系,慢慢地电话越来越少,最后彻底联系不上了。
她丈夫在老家找人,打了多少电话,问了无数亲戚朋友,就是没消息。
这事一拖就是好些年,家里孩子也慢慢长大了,当爹的又当爹又当妈,心里头憋屈又没办法。
直到最近,丈夫终于查到了妻子的下落,结果气得浑身发抖,原来他老婆早就跟别的男人住在一起了,还接连生了三个孩子。
这么多年他在老家又带孩子又干活,天天担心老婆在外头出什么事,结果人家在外头过得挺好,娃都生了三个。他当场就报了警。
派出所接到报案没耽搁,马上组织人手查这个事。
警方一调查就弄清楚了大概经过,这个女人刚到浙江打工没多久就碰上了后来的这个男人。
两个人看对眼了,直接去见了男人的父母,然后就开始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这一住就是好多年,期间陆陆续续生了三个孩子。
街坊邻居都以为他们是正经两口子,毕竟都住一起了,孩子也一个接一个生,谁也不会多想。
有意思的是,后来这个男人不是没想过要正式结婚,他前前后后提了好多次,说去把结婚证领了,好歹给孩子把户口上了。
但这女人总是找各种借口推掉,什么身份证不在身边,什么老家那边还有事没处理好,反正就是拖着不办。
每次拖延的理由都不一样,但目的就一个——不领证。
她心里肯定清楚,自己那边还有个合法丈夫,婚都没离,哪敢再去领证。
更绝的是,她隔段时间就说要回老家看看父母亲戚,出了门却没真回去,而是偷偷躲到别处去了。
这男的一开始还以为她是真回娘家了,后来发现她老是神神秘秘的,才起了疑心,但这女的每次都能糊弄过去,这样一拖就是十来年。
警方查清来龙去脉之后很快把人抓了,到案以后这女人没怎么挣扎,直接认了,说自己确实犯了重婚罪,现在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着她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这个女人,两头骗了十多年,把两个男人和几个孩子的人生搅得一团糟,不知道她图啥。
她2010年出去打工,家里有丈夫有孩子,结果到了浙江就跟别人过上了,还连生三个娃。
她丈夫在老家又带孩子又找人,苦等了十几年,最后发现真相,换谁都得气炸。
客观说,她后来的那个男人也挺冤。跟一个女人过了十几年,孩子都生了三个,一直想领证结婚,对方总找借口推脱。
他哪里想到,这个女人老家还有一个合法丈夫没离婚,现在好了,老婆被抓了,三个孩子怎么办?户口、上学、抚养权全是烂账。
最无辜的是那三个孩子,生下来就背着一笔糊涂账,将来长大了问“我妈为什么坐过牢”,大人怎么开口?
这个女人不是不知道自己在犯法,她每次推脱领证,每次假借回老家名义躲起来,说明她心里门儿清——自己还没离婚。
《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案件中女子已婚未离,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并生育三子,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
她多次拒绝领证、谎称探亲后躲藏,恰恰证明她明知自己有配偶,法律不允许“用新感情代替旧婚姻”,必须先解除前一婚姻,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