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四赔五的事情刚过去,湖北又梅开二度!广西农机手在湖北抢收小麦时,价值3000多元的爬梯被偷了,监控拍到了三轮车拉走了梯子,可是画面模糊,丢失的地方有户人家刚好装了监控,但是派出所去调查,人家不愿意拿出来!
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心里发堵。跨区作业的农机手,追着麦浪跑,吃住都在车上,挣的是份辛苦钱。那爬梯对他们来说不是个摆设,是实打实吃饭的家伙什。
一个爬梯丢了,影响的是整台收割机的作业效率。 上下车、检修设备、转运粮食,样样都得踩着它。这跟在工地上偷了瓦匠的灰刀没啥两样,缺德。
让人冒火的还在后头。现场明明有户人家装了摄像头,镜头正对着丢失的位置,按理说谁把梯子顺走了一目了然。可派出所民警上门去调取,人家愣是不愿意拿出来。
这种“我有证据但我不给”的态度,比偷东西本身更叫人寒心。法律上管这叫拒不提供证据,说得通俗点,就是在变相给做坏事的人打掩护。 你自家的摄像头对着公共区域,拍到了违法犯罪线索,配合调查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我不愿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测这位邻居。也许他是怕得罪人,也许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你想想,那几位农机手大老远从广西开到湖北,顶着烈日帮当地抢收麦子,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人家是来帮忙的,不是来受气的。 收割机多在地里趴一天,损失就多一分。这跟前几天钟祥“割四赔五”的事儿放在一块儿看,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别扭。那边是坐地起价狠宰机手,这边是顺手牵羊还被人护着。
据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全国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每年超过30万台,这些流动的“麦客”保障了我国粮食及时颗粒归仓。善待他们,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碗里的粮食。
有个细节值得琢磨。派出所去了,说明警方在履职。但邻居不配合,案件似乎就卡了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是要被拘留的。这架梯子价值3000多元,已经够上了立案标准。
不能让警方单打独斗,更不能让“不配合”成了某些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今天他不愿为一个外地机手拿出监控,明天祸事落到自己头上,谁会为他作证?
那家不愿提供监控的住户该琢磨琢磨,你护着的可能不是什么乡亲邻里,而是实实在在的违法行为。你那镜头能拍别人,就拍不了自己的良心吗?
跨区机手带着设备千里迢迢来支援麦收,我们要做的是递上一碗水,道一声辛苦,而不是让人家含着委屈踏上返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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