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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明已经成功潜伏、躲过排查,杀害江姐的刘志钦偏偏作死。躲在岳母家安稳度日,却在

他明明已经成功潜伏、躲过排查,杀害江姐的刘志钦偏偏作死。躲在岳母家安稳度日,却在喝酒吹牛时飘了,当众踢起特务正步,一个本能动作,直接把自己送进法网!

1950年初春,那时候的重庆刚解放不久,街头巷尾到处都是解放军的标语和搜捕特务的喊话声。

城里城外乱成了一锅粥,国民党的散兵游勇像过街老鼠一样到处乱窜。

刘志钦就是这群丧家之犬里最典型的一个。

这个家伙早年混在地方保安团,靠着一身流氓习气混成了个小军官。

抗战胜利后,他削尖了脑袋钻进了军统局,也就是后来的保密局,被分配到臭名昭著的渣滓洞看守所。

在那人间地狱里,他是看守队的打手,受特务头子徐远举的直接管辖。

那段时间,刘志钦手里沾满了革命志士的鲜血,江姐江竹筠牺牲前受的那些酷刑,他没少动手。

那时候他穿得人模狗样,拿着皮鞭站在牢房门口,觉得自己这辈子就算攀上高枝了。

可惜好景不长,1949年11月,解放军兵临城下,重庆眼看就要守不住了。

保密局的这帮人跟疯了一样,开始销毁档案,分批撤离。

刘志钦这种手上血债累累的家伙,知道自己要是落在解放军手里,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他没跟着大部队跑往台湾,也没敢去成都,而是鬼鬼祟祟地溜到了重庆南岸的一个偏僻乡下。

他有个岳母住在那儿,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村老太太,对外面的大局势变化不太灵通。

刘志钦仗着这层关系,把身上的制服一脱,换上老百姓的粗布衣裳,剃了个光头,装成个逃难回来的本地人,躲进了岳母家的阁楼里。

他白天不敢出门,晚上才敢偷偷摸摸下来透口气,连大声咳嗽都不敢,生怕惊动了邻居。

他觉得这招金蝉脱壳简直妙极了,解放军就算把重庆翻个底朝天,也想不到他会缩在这种穷乡僻壤。

日子就这么提心吊胆地过着,刘志钦觉得自己藏得挺深。

可是这人,只要屁股不干净,哪怕躲到老鼠洞里,身上那股子臭味也散不掉。

他虽然换了衣服,改了名字,可骨子里的特务习性是改不了的。

那天正好是农历二月二,乡下有个习俗叫“龙抬头”,岳母家隔壁几个邻居凑钱买了点卤菜和烧酒,非要拉着这个“避难亲戚”一起喝两杯。

刘志钦一开始还推三阻四,生怕露出马脚。

可酒这东西最容易壮怂人胆,几杯劣质烧刀子下肚,他那点警觉性瞬间就被酒精给烧没了。

喝到兴头上,刘志钦那副丑恶嘴脸就开始露出来了。

他忘了自己是个躲藏的逃犯,竟然在那儿吹嘘起自己当年的“威风”来。

他说以前在看守所里,那些共党分子怎么不怕死,他又怎么整治那些不听话的犯人。

他一边说,一边手舞足蹈,甚至还借着酒劲,猛地从板凳上站起来,在那巴掌大的屋子里踢起了正步。

那可不是普通老百姓走路的样子,那是国民党正规军特务训练出来的标准军姿正步。

脚跟磕地的声音又重又响,那种趾高气扬的神态,根本不是个普通农民能模仿出来的。

他这一踢,把在场的人都看愣了。大家虽然没明说,但心里都犯了嘀咕:“这哪像个逃难的庄稼汉,分明就是个当兵的,而且还是那种受过严格训练的军官”。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刘志钦这顿酒喝得,直接把自己给卖了。

邻居里有个小伙子,以前受过地下党的恩惠,对国民党特务恨之入骨。

他看着刘志钦那副德行,心里早就起了疑。等刘志钦醉得不省人事,这小伙子连夜就跑到区公所报了信。

第二天天还没亮,几名解放军战士和公安便衣就把那间破瓦房围了个水泄不通。

刘志钦还在睡梦里做着威风凛凛的大梦呢,被破门而入的战士一把从被窝里揪了出来。

当他看到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自己脑门的时候,酒瞬间醒了大半,浑身抖得像筛糠一样。

审讯室里,刘志钦起初还想抵赖,说自己就是个良民。

可当审讯员把他在渣滓洞犯下的罪行一条条摆出来的时候,当江姐的名字被提起的时候,这家伙彻底瘫软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千算万算,躲过了大路小路,最后却栽在了几杯猫尿和一条该死的正步上。

这就是报应。

刘志钦以为换个马甲就能洗掉身上的血债,却忘了那句老话:“狐狸尾巴藏得再深,走路的时候总会露出来”。

那个春天的早晨,他被押解着走出那间小屋,阳光照在他惨白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当初在渣滓洞里挥舞皮鞭时的半点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