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没能赢过金钱!”北京,老父亲刚刚入土为安,哥哥就一个人吞下父亲七万多的抚恤金。弟弟不甘心,要求平分,但哥哥说自己承担了绝大部分赡养责任,还拿出了一份写着哥哥继承遗产的遗嘱。两兄弟反目成仇,争执不休,法院的判决更是出人意料。
这对兄弟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从小到大相处和睦,成家之后也没有什么大的利益纠葛,在外人看来,两家关系还算融洽,从未红过脸、闹过矛盾。
2025年,年迈的父亲因病不幸离世,兄弟二人放下手头工作,一同操办后事,尽心尽力送别老人。
老人原单位按照国家抚恤政策,为逝者家属发放了一笔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两项费用加起来总计73774.78元。
这笔钱的初衷,是给失去亲人的家属一点经济慰藉,用来弥补精神损失,补贴丧葬开销,算是老人留给孩子们最后的一点念想。
可谁都没料到,这份最后的温情,最终成了兄弟反目的导火索。
在弟弟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大哥独自对接了老人原单位,私自提交资料办理了申领手续,悄悄把这笔七万多的款项全额提现、私自截留。
后事办完许久,弟弟迟迟没有听说抚恤金发放的消息,一直以为款项还在正常审批流程里。偶然一次和亲友闲聊,他才得知,这笔钱早就被大哥独自领走了。
得知真相后,弟弟立刻找到大哥,好言协商,希望对方拿出钱款,兄弟二人公平分配。
不料大哥态度强硬,断然拒绝了弟弟的诉求,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为了堵住弟弟的嘴,大哥直接拿出一份父亲生前亲笔订立的遗嘱,底气十足地表示,父亲早已明确交代,自己常年贴身照顾老人,承担了绝大部分赡养责任,老人所有身后财产、补助权益,全部由自己继承。
在大哥的认知里,这份遗嘱是父亲真实意愿的体现,具备绝对法律效力。
既然父亲有言在先,自己独占这笔钱理所应当,弟弟上门索要就是贪心作祟、无理取闹。
看着亲哥哥一副据为己有、不近人情的模样,弟弟心里又寒又气。
他始终觉得,赡养老人是兄弟二人共同尽孝,并非大哥一人的功劳,而且这笔抚恤金和普通家产根本不是一回事。
多次沟通彻底无果,亲情已然破裂,弟弟别无他法,只能一纸诉状将大哥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人平分这笔抚恤金。
庭审现场,大哥始终咬死遗嘱有效,坚持要按照老人遗嘱执行,独占全部钱款,坚决不肯让步。
可这场官司的关键,根本不在于兄弟谁尽的孝道更多,也不在于遗嘱是不是老人亲笔所写。
法院审理后直接点破核心关键,给出了颠覆性的判定结果。
法官明确说明,按照《民法典》规定,能够立遗嘱处置的,只有个人生前拥有的合法遗产,简单说,就是老人去世前名下的存款、房产等财物,才能通过遗嘱分配。
但抚恤金和丧葬费完全不同。
这笔费用是老人去世之后,单位专门发放给在世近亲属的补偿,用来安抚家属、补贴丧事开支,归属权是家属,而非离世的老人。
既然老人本身不拥有这笔钱的归属权,自然没有资格通过遗嘱分配处置。
据此,法院直接认定,大哥手中遗嘱里关于抚恤金分配的内容,属于无效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除此之外,法院详细核查了老人生前的赡养情况,查实兄弟二人都常年照料老人起居、承担养老开销,均尽到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存在一方不尽孝的情况。
结合案件实际,这笔抚恤金理应归兄弟二人共同所有、平均分割。
同时法院本着公平原则核实,老人的丧葬事宜全程由大哥操办,实际花费5573元,这笔合理的丧葬开销,需要从总款项中先行扣除。
2026年,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实际丧葬费后,剩余款项由兄弟二人平分,大哥需向弟弟支付34100.89元。
一审结果出炉后,大哥依旧不肯接受,执意提起上诉,想要保住全部钱款。
然而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旧维持原判,再次明确: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遗嘱无权分配,大哥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至此,这场亲兄弟之间的财产纠纷,彻底尘埃落定。
钱财有价,亲情无价。
父母离世后,兄弟姐妹本是最亲的家人,本该互帮互助、彼此扶持。为了几万块钱对簿公堂、撕破脸皮,从此心生嫌隙,真的得不偿失。
对此,大家怎么看?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2026年6月3日《老人离世后留7万多元抚恤金被大儿子取走,小儿子起诉要求平分!大儿子称“有遗嘱”,法院判了: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