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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良心!"河北唐山,一男子开货车,遇到一7旬老人求捎一程,男子看老人可怜,就顺

"丧良心!"河北唐山,一男子开货车,遇到一7旬老人求捎一程,男子看老人可怜,就顺路载老人近40公里。万万没想到,到了地方,老人突然变脸,一口咬定男子在路上撞了他,以"肇事逃逸、吊销驾照"要挟掏钱私了。老人得知男子车里有监控,还不死心索要现金,勉强下车后,老人还在车旁不走,准备继续碰瓷。可男子接下来的做法,被网友骂他是帮凶。

蒋先生跑货运,靠的是时间换钱,5月31日这天,205国道上,红灯等着,旁边突然有个七旬老人走过来敲车窗,说目的地远、天太热、腿脚不行,求搭一段。

蒋先生想着顺路,又想到自己父母要是出门在外也需要别人搭把手,就让老人上车了。一路上老人话挺多,递烟、拉家常,蒋先生心里觉得这老人挺实在,载了将近40公里,把人送到了目的地附近。

车刚停稳,老人的态度就变了。老人拍着座位说蒋先生开车途中撞到了他,要是不私了赔钱,就报警说肇事逃逸,把驾照给吊了。

蒋先生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即想到车里全程开着监控,直接告诉老人,录像摆在那里,走了多少路、有没有撞人,调出来一目了然。老人听完没退缩,反而说不管有没有撞,坐了这么久身体不舒服,让蒋先生给点现金当医药费。

两个人僵了一会儿,蒋先生没松口,老人骂骂咧咧下了车,但没走远,就在货车旁边转,那架势,明摆着是等蒋先生发动车子,准备继续找茬。

蒋先生没有报警。跑货运的,时间就是钱,等警察来、做笔录、走程序,这一趟的收入基本就没了,蒋先生觉得犯不着。到了服务区,蒋先生把监控片段剪了一段发到网上,提示周边的司机碰到这个老人拦车别让上来。

视频传开之后,不少人站出来替蒋先生抱不平,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网友反过来指责蒋先生放跑了讹人的,让老人继续去祸害下一个好心人。

网友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很多人可能没意识到,就算老人一分钱没讹到,这事儿放到法律框架里已经够处理的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写得很清楚,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可以延长到十五天,还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不需要等到老人真的拿了钱、金额到达刑事标准才能动,只要行为成立,公安机关就可以介入。蒋先生车里的那段监控,老人张口要钱、拿驾照要挟的过程全在里面,报警之后这就是最硬的证据。选择不报,等于把这个机会让掉了。

还有一点蒋先生或许没细想过。他担心的是助人途中万一出什么岔子要担责,其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已经把这个后顾之忧立法解决了。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其中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被不少法学人士称作"好人条款",说白了就是,你出于好意帮了人,出了意外不用赔,不必担心善意变成把柄。

蒋先生让老人上车是自愿行为,老人的讹诈逻辑在这条法律面前本来就站不住脚,蒋先生其实比他以为的更有底气。

这两件事合在一起,事情其实挺清楚:法律保护好心人,也给了处置讹诈行为的手段,工具都是现成的,用不用是另一回事。

蒋先生选择发视频提醒同行,出发点可以理解,但那个老人还在路边转悠,下一个停车的人不一定有监控,也不一定有蒋先生的冷静。

做好事不该变成一件有风险的事,这点现在法律已经写清楚了。至于碰到真的讹诈,报警不是给自己找麻烦,是把麻烦交给更有权力处理的人。跑一趟货损失半天,比日后那个老人再讹一个不知情的司机,哪件事影响更大,细想想不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