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在第一次土地分配的时候是按国家政策落实到人头的。我们是一个家一个男孩儿的必须分到未来媳妇儿的地,两个女儿的,必须的分得一份这未来女婿的地,然后随着人口的变动,新出生的婴儿必须得分给土地,去逝的人口等到下一轮土地承包再把地收回,当时分到土地的人,不论后来有什么变化,土地都不收回,比如说民师转正,子女考上公务员和事业编的土地都不收回!而且我们村上的人也没有一个人因为土地纠纷闹事儿的。我们村最开始土地承包后的各小组的机动地,承包权人人都有,但是谁家娶媳妇儿外债多的优先承包土地,剩下的有能力谁包。我二哥结婚的时候欠老多外债了,小组优先二哥承包机动地两年,外债还完了,就由其它人承包了。这些年来我们村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