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四川,有个男的对女子的隐私上瘾,他联合了一个女的作案,让女的进入洗手间,在蹲坑旁边安放了一个偷拍设备,这样就可以成功的完成偷拍。男子本以为可以放纵的欣赏这些画面呢,没想到被心思细腻的女生发现,顺藤摸瓜,犯案的男女都被抓了。
据7月4日通报,这事发生在成都水津街兰桂坊一处公共卫生间,两名嫌疑人分别是二十六岁的廖姓男子,以及二十二岁的雷姓女子。
二人提前做好分工,由女性嫌疑人单独进入女厕隔间,借着摆放清洁工具的掩护,把改装过的微型摄像头藏进马桶刷底座里,镜头精准对准蹲坑位置,隐蔽性极强,不仔细观察根本看不出破绽。
直到这天深夜,一名女生进入卫生间如厕,坐下之后总觉得隔间里的摆放物品看着不对劲,拿出手机打开闪光灯缓慢扫视周边物件,灯光扫到马桶刷底座时,捕捉到一处细小反光点,凑近细看,底座缝隙里藏着微型摄像头。
女生当时没有慌乱,也没有直接上手拆卸设备,只是站在安全距离,用手机完整拍下摄像头位置、隔间全貌以及周边环境,随后立刻走出卫生间找到场所安保人员,说明情况后直接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接到报警后火速抵达现场,当场扣押全部偷拍设备,同步调取周边监控录像,顺着监控画面追踪两名嫌疑人行踪,仅仅间隔一天时间,就顺利将廖某、雷某全部抓捕归案。
经过审讯,两人对合伙安装偷拍设备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不讳,万幸经过警方核查,设备储存卡内拍摄的视频还没有向外传播扩散、
很多普通人对偷拍这件事存在认知误区,觉得只要视频没有流出去,就不算严重的事,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来看,这起案件里两名嫌疑人已经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从民事角度来说,《民法典》清晰规定,自然人享有完整隐私权,厕所属于绝对私密空间,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私密部位,已经构成明确民事侵权,所有潜在受害者都有权利向两名嫌疑人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层面,偷拍、窥视他人隐私,可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作案地点是公共女厕,二人有预谋、分工合作,还以牟利为目标,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拘留处罚必不可少。
这次报警女生的处理方式,完全可以当成所有人遇到同类情况的标准范本,很多人发现可疑摄像头第一反应是慌张、害怕,要么直接拆走设备,要么冲动和嫌疑人对峙,这两种做法都会留下隐患。
正确流程其实不难记,第一保持距离不触碰任何可疑设备,避免损毁物证;第二多角度拍摄现场完整取证,记录时间地点。
第三第一时间联系场所工作人员稳住现场,立刻报警,全程配合警方调查,不要因为觉得尴尬、怕麻烦选择隐忍,你的一次沉默,只会纵容不法分子继续作案,伤害更多人。
日常出行也能养成简单排查的习惯,进入卫生间隔间先反锁房门,关灯后打开手机摄像头缓慢扫一遍置物区、通风孔洞、清洁工具位置,若是屏幕出现不明红点反光,大概率就是微型摄像头的红外补光装置,用手机手电筒斜着照射物件缝隙,镜头玻璃也会出现明显反光,短短十几秒的检查,就能大幅降低隐私被偷拍的风险。
场所管理方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事发后这片区域所有公共卫生间都完成全面排查,不少商场、景区也应该定期检查隔间内摆件、清洁工具,做好安全巡查,从源头压缩偷拍分子的作案空间。
这两名年轻嫌疑人拥有正当年纪,明明有无数合法途径赚钱谋生,却选择靠践踏他人隐私满足私欲、赚取不义之财,最终亲手毁掉自己的人生档案,留下刑事案底,往后求职、出行、征信都会受到持续影响。
隐私是每个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不分场合、不分性别都受法律保护,不存在所谓 “无伤大雅” 的偷拍,只要举起设备偷偷记录他人私密画面,无论是否传播、是否获利,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