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个保安上班时觉得“寂寞难忍”,竟然请假直奔足浴房找女技师“泄火”,完事后舒舒服服回来继续上班。结果一查,事假根本就没批,更炸裂的是,他干的特殊服务被相关部门抓个正着,直接拘了!公司得知后二话不说将其辞退,谁知这哥们反手就申请劳动仲裁,张口就要违约金加加班费合计7.48万元。最后仲裁到底怎么判?
事情发生在北京的一个居民小区,涉事男子是物业的在岗保安,日常负责门岗值守和园区巡逻,工作不算重但耗时间,日复一日坐岗难免觉得枯燥寂寞。
事发当天他在岗上待得浑身难受,动了歪心思,就找了个家里有事的借口,口头跟保安队长打了个招呼要请假外出。他心里打的算盘很精,觉得跟队长熟,打声招呼就算请假了,出去几个小时办完事赶紧回来,神不知鬼不觉,连当天的工资都不耽误。
可他出了岗亭根本没回家,转头就直奔了一家足浴店,找女技师做了特殊服务,想着泄完火就回去接着上班。偏偏运气不好,刚好遇上警方开展治安巡查,当场就被查获了。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他被处以行政拘留 5 天的处罚,人直接被带走了,别说回去上班,连跟公司补假的机会都没有。
等他拘留结束回到公司,直接收到了两份 “惊喜”。一份是考勤通知,他那趟事假公司根本没批准,按照物业的管理制度,所有事假必须走书面审批流程,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才算生效,他只跟队长口头说一声,本质上属于擅自脱岗。
另一份更重磅,就是辞退通知书。公司在拿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核实了他的违法事实,经过工会审议流程,直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和他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安当场就炸了,他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亏得慌。在他看来,自己已经跟领导请过假,不算无故旷工,就算嫖娼不对,那也是自己的私人生活,属于个人作风问题,公司凭什么因为私事开除自己?这摆明了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赔双倍的违约金。
除此之外,他还主张自己入职以来经常加班,公司一直没足额支付加班费,算下来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加上拖欠的加班费,一共七万四千八百元,要求公司全额支付。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了劳动仲裁委。庭审的时候,保安一直强调自己履行了请假手续,私生活不该被公司干涉,辞退完全不合理。但公司这边直接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逐条反驳了他的说法。
首先是考勤管理制度和请假流程文件,还有全员的培训签到记录,证明书面请假的规则早就告知过所有员工,他的口头申请不符合规定,确实属于擅自脱岗。
其次是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白纸黑字确认了他的嫖娼违法行为,这不是他口中的 “私人小事”,而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最后是员工手册和工会审议的书面记录,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员工存在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份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也向全体员工公示过,辞退流程也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关于加班费的诉求,公司也提交了每月的薪资发放台账和加班调休审批单,能够证明所有加班时长,要么已经安排了调休,要么已经随当月工资足额发放了加班补贴,不存在拖欠的情况。而保安除了口头主张之外,拿不出任何能证明公司拖欠加班费的有效证据,这部分诉求自然没有支撑。
仲裁委审理后也给出了明确的评判逻辑,劳动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保护的是守法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不可能一边纵容员工违法违纪,一边还让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买单。
就算退一步讲,保安的口头请假得到了队长的默许,单位批准员工请假,默认是让员工处理合法的私人事务,他虚构请假事由外出从事违法行为,本身就是对单位的欺骗,也严重违反了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更何况保安岗位直接面向小区业主,从业者的品行直接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口碑,他的违法行为不仅打乱了正常的安保排班,也给公司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完全达到了严重违纪的标准。
最终仲裁裁决出炉,保安提出的七万四千八百元的全部诉求都被驳回,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加班费的主张也因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这事在网上传开之后,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公司管得太宽,也有人觉得判得合情合理。其实道理很简单,打工人有请假的自由,也有自己的私生活,但所有自由都不能越过法律和规矩的边界。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本就不对,拿着请假的由头出去干违法的事,更不能拿 “私生活” 当挡箭牌。
法律从来都是公正的,既不会放任企业随意辞退员工,也不会支持员工违法违纪还索要赔偿。不管身处什么岗位,守住法律和职业的底线,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