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子女继承三分之二遗产一、遗产份额的法定分配结构1. 第一顺位继承铁律:台湾《民法》第1138条明确规定,配偶与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均分遗产。大S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具俊晔、女儿汪希玥、儿子汪希箖,三人各应继承三分之一。2. 最终落定方案:官方分割细节确立“子女继承三分之二、具俊晔三分之一”格局。对外公布的方案是两名子女继承三分之二遗产,汪小菲已设立信托专户管理这笔财产;具俊晔继承剩余三分之一,但此前他多次公开表示放弃继承权、将权利转让给S妈。3. 口头放弃与书面公证的张力:具俊晔在大S下葬次日发文称“所有遗产权利让给大S妈妈”,但未第一时间完成书面公证。直到法院选任特别代理人后才正式签署放弃文件,最终他保留自身继承份额但尚未实际动用,部分信源指其选择放弃豪宅继承权、保留居住权 大s子女继承三分之二遗产